民政局办 发表于 2012-9-5 17:03:16

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蚌埠论坛》“又见公车私用”的回复

广大网友,大家好。2012年9月1日,《蚌埠论坛》发帖“蚌埠公车是为狗服务的吗?”。对此,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蚌埠论坛》发帖中所指三菱吉普车(皖C 00212)为我局公务用车。该车于去年6月份转交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使用,主要用于墓区工作人员值班保障服务。因无专职驾驶员,由平山公墓管理所副所长陈文年驾驶(该同志分管平山公墓墓区)。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星期六),陈文年在家轮休,上午9:30左右,接墓区值班人员电话,墓区厕所损坏,急需购买厕所冲水箱配件。当时该同志正在所住小区遛狗,一因所住的楼层高,二因急于购买厕所冲水箱配件,所以临时把小狗放在车上,驾车到光彩大市场购买配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此事发生后,陈文年同志及时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向局领导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市民政局党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提出了处理意见,并上报市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如下:1、责成陈文年同志写出书面检查报局党委,并在单位内作深刻检查。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责成平山公墓管理所以此为鉴,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教育整顿。3、将此事通报全局,并召开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广大网友的批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和衷心感谢。民政工作关系千万家。欢迎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为蚌埠民政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在大家的监督和支持下,更好地推动我市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蚌埠市民政局办公室2012年9月5日

孤独老兔 发表于 2012-9-5 17:04:50

:victory::victory::victory:

馨雅轩茶庄 发表于 2012-9-5 17:06:24

回复很中肯,赞一个{:soso_e179:}

馨雅轩茶庄 发表于 2012-9-5 17:07:56

听说是市纠风办督办的,政府现在重视网络舆情值得肯定。

jingran 发表于 2012-9-5 17:10:40

{:soso_e179:}

书生意气 发表于 2012-9-5 17:11:34

呵呵看来蚌埠论坛还有点用来!

~传斌~ 发表于 2012-9-5 17:15:03

呵呵,厕所坏了,刚好遛狗。。。。

苏格兰调情 发表于 2012-9-5 17:15:18

顶一个!
期待法院能对我帖子做出回应!!!

baco 发表于 2012-9-5 17:17:07

看完后明白了2件事情
1、平山公墓就一台车,而且这台车平时是放在副所长家里的。
2、像买个厕所配件都需要副所长亲自跑腿,当领导就是累。
其它请大家补充。。。。。

只为宇春疯狂 发表于 2012-9-5 17:17:48

不错,政府应该及时关注网民声音,贴近民生。{:soso_e179:}

山高人为 发表于 2012-9-5 17:18:11

我觉得还是不错的,有回应就是好事!

徽风珠韵 发表于 2012-9-5 17:18:44

拖了几天,终有结果。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虽然如此,值得肯定。

郑言 发表于 2012-9-5 17:19:40

看来蚌埠论坛还是有点作用的:victory:

河西牧羊 发表于 2012-9-5 17:19:52

民政局回复还是令人满意的!支持一下.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是记者,广大公职人员必须牢记,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公众形象.

果果妈 发表于 2012-9-5 17:19:56

有回复,态度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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