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奶茶 发表于 2012-9-1 11:08:33

很有创意,估计要消耗不少脑细胞。

zouyuping 发表于 2012-9-1 11:10:10

在沟里 发表于 2012-9-1 11:11:24

不错~~~

戴湖 发表于 2012-9-1 11:11:38

zouyuping 发表于 2012-9-1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拿这个就管进了吗?

这个好像是设计稿吧,要是最终定稿就是这样的,肯定可以了

婧小女、 发表于 2012-9-1 11:12:55

这谁这么有创意,“花”“鼓”“舞”的元素都用剪纸方式表现出来了

婧小女、 发表于 2012-9-1 11:13:20

可不可以给我一个~

戴湖 发表于 2012-9-1 11:14:23

这个东西颜色比较喜庆,与最近泛滥的青花瓷等形成鲜明对比,让人眼前一亮

coco小姐 发表于 2012-9-1 11:14:40

真不错哎,谁设计的,很别致新颖,我看光这个就是艺术品了

婧小女、 发表于 2012-9-1 11:14:41

这是剪纸还是印出来的该

易羽 发表于 2012-9-1 11:14:46

设计的不错啊

喇嘛 发表于 2012-9-1 11:14:50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楼主靠喽,等着吧!{:soso_e120:}

一杯奶茶 发表于 2012-9-1 11:15:06

这个剪纸还能看到蚌埠的部分建筑,厉害

戴湖 发表于 2012-9-1 11:16:32

喇嘛 发表于 2012-9-1 1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

这条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就一个做小生意的怕熊

星空 发表于 2012-9-1 11:16:44

友情顶贴!

一杯奶茶 发表于 2012-9-1 11:20:18

这个剪纸好久都没有看到了,在蚌埠还没有卖的,花鼓灯又重现江湖,真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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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花鼓灯歌舞节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