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说说 发表于 2012-7-23 21:59:05

眼往那看地

闲云野鹤飞走了 发表于 2012-7-23 22:44:35

防暑降温

刺头 发表于 2012-7-23 22:48:25

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处理此事 不要踢皮球不敢承担责任!

pangding425 发表于 2012-7-23 22:57:12

:L:L:L

1Q94℡ 发表于 2012-7-23 23:01:06

我也想问 怎么是后轮进去的按理应该是前轮啊

酒醉思红颜 发表于 2012-7-23 23:39:22

我看见楼主了,今天穿个白色衣服,背个包。

闲人不闲68 发表于 2012-7-23 23:45:33

人没事就好。

hh_1215 发表于 2012-7-24 00:08:40

害人的。。。也不搞个牌子标明下。。。

临睡吻你一次 发表于 2012-7-24 02:43:39

发到报社还有钱这里没有

见贤思齐 发表于 2012-7-24 07:20:32

:L:L:L

小小蝌蚪 发表于 2012-7-24 07:53:37


路过,

dbdlgmj 发表于 2012-7-24 07:59:25

害人呀!估计是临时工干的

倒霉的孩子 发表于 2012-7-24 07:59:55

现在到底是什么社会,只要能坑人,什么事都敢做,这都是发生在市委书记陈书记上台以后,

hmy 发表于 2012-7-24 08:27:34

拿分走人吧。

业余律师 发表于 2012-7-24 08:31:06

谁的井?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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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坑人的“坑”,今天真的有人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