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哥 发表于 2012-7-15 17:00:19

LZ跟帖不发表意见 发些路过 看看 拿分走人之类的话 是不是也要扣金币跟帖纯表情 至少你还知道哪些人看过 我个人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或者论坛直接取缔表情栏。。。:lol:lol:lol                           

1Q94℡ 发表于 2012-7-15 17:22:21

貌似你有一个字打错了登录 你打成登陆了:lol
支持蚌埠论坛蚌埠百姓网上的家:victory:

chen45654 发表于 2012-7-15 17:24:34

手机党,没有表情用

玉汝于成 发表于 2012-7-15 21:10:40

这个要支持:victory:

霜之哀伤 发表于 2012-7-15 21:49:06

只对自己感兴趣的贴回复。

民间艺术 发表于 2012-7-16 01:59:27

给力,顶一个

wuyan0099 发表于 2012-7-16 06:56:19

友情支持:victory:

业余律师 发表于 2012-7-16 07:03:47

元帅将军们都没这么干过?;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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