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哈的该 发表于 2012-1-21 09:23:16

雨人 发表于 2012-1-20 23: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己监督自己,为自己的下属辨解,可信度有多少呢?

监督处理了你觉得不靠谱不监督你又觉得没人管不重视乖真难伺候你看看

irizz 发表于 2012-1-21 09:41:42

也雄霸

其实不是富二代 发表于 2012-1-21 09:57:52

不错!

庄主 发表于 2012-1-21 10:00:59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不信

l966y 发表于 2012-1-21 10:13:03

yhh1012 发表于 2012-1-20 15: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加强公车私用的管理,学习一下上海的经验,取消O照,每次任务时领车,结束后归还,设立相应的管理办法

取消O牌照就没有特殊号段了吗?只不过让老百姓看不懂罢了,交警自己能看懂,上海各个大单位都有自己特殊的号段,交警一看就知道,普通人当然看不懂。“公车私用”这样的话题只不过吸引人的眼球,利用老百姓仇官仇富的心理进行新闻炒作罢了。什么叫公,什么叫私?有谁听讲媒体报道市长省长公车私用???他们上班下班去办事都开私车做公交打的?中国的官做到一定位子就没有公私之分,倒霉的只是不注意小节的办事员罢了!

F-117 发表于 2012-1-21 10:31:05

:victory::victory::victory:

快乐老家 发表于 2012-1-21 10:35:16

本帖最后由 快乐老家 于 2012-1-21 10:35 编辑

二实小的法制副校长是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还能享受开车的待遇?干脆说是临时工算了

yan520523 发表于 2012-1-21 11:03:50

路过

88240126 发表于 2012-1-21 11:04:28

蚌埠公安在线,牛呀!!!!

青铜 发表于 2012-1-21 11:07:09

回忆从前 发表于 2012-1-20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拜托,2L你的头像能否一换,实在让人反感

冬天的雨 发表于 2012-1-21 11:07:11

不管什么原因,能够及时回应就是好事。

小智 发表于 2012-1-21 11:09:13

公安局能这么正视网友发的帖子,我信。

愚人,码头 发表于 2012-1-21 11:10:05

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哈哈

扬子江 发表于 2012-1-21 11:15:36

可以相信,真希望事实如此。

maxv 发表于 2012-1-21 11:16:53

现在医院 学校 怎么都叫公安做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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