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情深 发表于 2011-5-27 21:58:25

:(:(:(:(

kissukissu 发表于 2011-5-27 22:41:12

教都教不会的二大队

海水水 发表于 2011-5-27 23:49:43

车子接受处理了是好事,但人呢,请法律专家说话

娇龙少爷 发表于 2011-5-27 23:58:22

没有盖公章也

云里飞鹤 发表于 2011-5-28 01:15:12

真的 假的?

owentottigiggs 发表于 2011-5-28 02:06:09

龙7258 发表于 2011-5-28 02:41:20

:victory:

风吹草动 发表于 2011-5-28 06:13:18

:lol:lol:lol:lol:lol

脚踏实地 发表于 2011-5-28 06:39:02

蚌埠因为 你们而出名   

92120312 发表于 2011-5-28 06:50:19

真丢人,现不够!每次发帖和回复都会被骂的跟猪头样,真现不够。

阿满 发表于 2011-5-28 07:00:58

(houzi18)

抽着纸烟喝老酒 发表于 2011-5-28 07:33:42

谁的被吊销了?(houzi43)

木兰花 发表于 2011-5-28 07:34:09

要大力宣传城菅二大队这种精神,因为为蚌埠市增光,扬名。

一日一天2 发表于 2011-5-28 08:07:41

车牌号都写错了,还声明呢。再教都教不会

随风而逝6912 发表于 2011-5-28 08:57:18

掩耳盗铃;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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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对皖C---23909及皖C---23650两辆车上路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