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就是好 发表于 2010-12-14 13:20:55

就凌晨爆炸事件,给大家良性建议!!!!!!

风险无处不在,安全意识也要无处不在才行。针对不可知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一,养成安全生活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凡事要有条理,做到头脑里警钟长鸣。君不见,很多的重大事故,是不是麻痹大意、不遵守规章造成的?从事高风险行业的同志如此,从事一般风险行业的同成也是如此;在生产单位如此,在家中也是如此。反正做到小心谨慎,不要做事毛毛糙糙丢东拉西的。
第二,购买适当的保险。有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防不胜防的,象这几家邻居,就倒了大楣,还有合肥那个爆炸,要责任方赔上千万,他哪有钱赔?怎么办?只好多买保险,以应此类天灾人祸。建议大家购买足够意外伤害人身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特别是住房保险,做生意开小厂的,还要购买足够的企业财产保险一,当然开车的要买责任险,这都不用说了。有的人想,一年不出事,就把这样多钱交保险费了,还不退,心疼的紧,就不愿意保。结果呢,大难来了,十几年攒的家当,一把火烧没有了,破产了。心疼千把块钱,损失几十万,哪样划算?保险是现代社会的意识,小农思想根深蒂固的人,是不会买的。
第三,政府要有作为。什么作为呢,就是政府要迅速开办公众责任险。为什么这样说,大家都知道。有的人有意无意地制造了事故,给别人的财产和生命带来了损失,但这个人又没有赔偿能力,即使法院判他输官司,仍然没有钱赔,受害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证。报载,有个十几岁的少年骑电动车撞伤一老太太,老太太家人逼他赔偿,他拿不出这几万元的赔偿金,最后自杀,酿成人间惨剧。还有,有的人从楼下走,楼上谁家的东西掉下来,砸伤此人,但查不到是谁家丢的东西,法院只好判决三楼以上所有住户共同承担。你说那些家亏不亏?实行公众责任保险,大家按人头,每人每年交个十块二十块,如果再不小心给别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处理事故的社会成本,也能切实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生命过客 发表于 2010-12-14 13:22:50

(houzi171)

老茶炉 发表于 2010-12-14 13:39:36

公众责任险这个设想很好,觉得进一步还应该和美国学,在造成他人及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时(未造成他人死亡和重伤)给予事故责任人为所在社区作为社区义工服务两个星期,接受社区指派任务。
你像今晨的花园小区爆炸事件,这家住户肯定无力承担其他住户损失及对面银行玻璃门,就可以按照楼住所设想的公共责任险加以赔付及为社区服务作为惩戒。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0-12-14 13:46:14

哥只是个传说 发表于 2010-12-14 13:55:41

回复 4# 我爱珠城每一角


   

天天向上就是好 发表于 2010-12-14 14:06:30

建议一角网友组织几个人去居委会调查一下,看看怎么一回事。

喝醉的鱼 发表于 2010-12-14 14:11:46

这个事真要亲命

小白杨 发表于 2010-12-14 14:14:48

我以后会买财产保险的,但最好用不上理赔。

ありぱぱ 发表于 2010-12-14 14:25:19

建议一角网友组织几个人去居委会调查一下,看看怎么一回事。

天天向上就是好 发表于 2010-12-14 14:33:13

我以后会买财产保险的,但最好用不上理赔。
小白杨 发表于 2010-12-14 14:14 http://www.ahbb.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智慧的人会买保险但绝不愿意获得理赔。买的是安心,是对不可知未来的保障,是对家人的一份关心和爱护。

面面 发表于 2010-12-14 14:37:55

到哪儿买家庭财产保险呢?

伤心的男人 发表于 2010-12-14 14:52:27

当今社会,买保险,还管用吗???????????(houzi86)

天天向上就是好 发表于 2010-12-14 21:28:28

楼主说的有道理,公众责任险纳入到社会保险里面之后,就如同每人交的医疗保险一样,交的不多,但是有病了, ...
脸盆 发表于 2010-12-14 14:42 http://www.ahbb.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保险应该由政府来办。

正义之声 发表于 2010-12-14 21:34:17

应该有个机制来制约,人为故意制造灾害不能一罚了之,赔不起也没办法。政府原因造成的灾害,由政府买单,要追究领导的刑事责任,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刑罚!保险机制由个人与政府共同参与。

心随车动1 发表于 2010-12-14 21:35:42

我看都上第一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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