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伯虎点灯 发表于 2010-7-28 20:44:59
支持蒋恺!蚌埠需要这样的好警察!渔阳 发表于 2010-7-28 21:21:55
昨天路过延安路上岛咖啡附近,看见这辆无牌红色现代跑车,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来,敢情是交警在执法啊,支持一下whllove2002 发表于 2010-7-28 21:37:47
/:A015?品车族 发表于 2010-7-28 22:44:07
这事搞的有些大啦...........老歌新唱 发表于 2010-7-28 22:47:50
支持正义郭彪 发表于 2010-7-28 23:05:26
郭彪 发表于 2010-7-28 23:05:39
xuehan99213 发表于 2010-7-28 23:08:40
搞大一点:给他定个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云端 发表于 2010-7-28 23:16:36
交警成功处置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应当记功一次!!!接力棒 发表于 2010-7-28 23:26:44
楼主要是市局政治部的就好了..........丰色日召 发表于 2010-7-29 12:09:10
明天就到刘府买一个报废车放在家,等着处理结果蚌埠人1 发表于 2010-7-29 12:14:48
蚌埠市西区的黑社会“豁五”是个什么东西?真是黑社会?为什么没见蚌埠的公安采取行动???安徽质数科技 发表于 2010-7-29 12:50:49
放爪子溜冰 很专业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0-7-29 13:49:14
为我的同行蒋恺叫一声:“好样的”!遇到这样的人,应该先砸车窗,后用喷射器再喷,看看是他厉害还是辣椒水厉害。
我相信大多数驾驶员都是很遵守交通法规的。对于这样不服管理涉嫌危险驾驶的一定不能心慈手软,听之任之。一定要严惩,以儆效尤!
专治HN人 发表于 2010-7-29 13:53:24
最好把这个开跑车的拉去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