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大大 发表于 2025-3-12 14:20:48

乡村振兴,假如农民和农民之间可以自由交易土地,田地,农村能不能振兴?

我只是说假如啊,一个小小的心愿。先说结论,再分析这样做的好处,能不能稍微松点口子,现在是限本村交易,这和完全禁止几乎没有区别。这和城市的房子仅限本小区交易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可以说大多数村子还不如城里的小区,人口多。不许城里人在农村买房买地,可以理解。不能太冒进……
也不用说一下让全国的农民之间都可以自由交易,可以先从省内,或市内,比如蚌埠市,有三县一市,让这三县及下面所有的村,只要属于蚌埠的农民,之间,都可以自由的交易,让有能力的农民,有发展的机会,有施展拳脚空间,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把他们锁死在一个小村子里。或者把户口迁到城市里,这样农村有本事的人都跑城市了,农村谈何发展。
现在都说乡村振兴,很多专家都在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农村的问题也很严重。大量的土地荒废,闲置。很多年青的农民,名下基本没房,也没地。都吵着要分地,要批地?干嘛要分??让他们买不好吗?谁有能力谁多拿地。才能经营好。自己花钱买的,才知道珍惜。很多年青的农民,有本事,在外工作,赚到了钱,可以选择留在城市,也可以选择,回农村投资发展,买房买地,自己村买不到,或者价格谈不拢,就到其它的村子去买。才有议价的空间。才有选择的余地。
现在还有很多农村,村子,人基本都都空了,只有少量老人。都快成无人村了,还限本村交易?而别的村还有农民,想种地,想做农业,想搞大棚,想搞养殖,但却进不来。农村成了一摊死水,而病根在哪?

期待625 发表于 2025-3-12 22:3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个人或单位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无法进行买卖。‌

nmnm21 发表于 2025-3-13 11:12:45

此时古代亦有记载
土地一旦可以买卖,穷的农民会更穷,富的农民会更富。
最后穷的人不仅没了钱,还没了地。
又不是不能租 咋地 一点租金都不想付?

3178983 发表于 2025-3-13 12:03:29

土地出让金,一年入账8万亿,自由交换土地?

珠城大大 发表于 2025-3-13 17:23:19

期待625 发表于 2025-3-12 2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 ...

盘活农村的土地,才能盘活农村的经济,这个不矛盾,只买卖使用权,不用所有权,就像本村交易,它也不是交易所有权,所有权依然是集体。只是承认外村农民的合法使用权。而且必需是农民身份。都是一个国家的农民,何必分你村还是他村?只是放宽农民选择范围。

栖岩石屋 发表于 2025-3-13 19:15:23

你这应该向中央建议,建议错对象了。
我们国家自古到今从未有过个人可以买卖土地,个人更不可能有土地所属权,你这是在向体制开刀啊。

珠城大大 发表于 2025-3-14 14:22:30

栖岩石屋 发表于 2025-3-13 19:15
你这应该向中央建议,建议错对象了。
我们国家自古到今从未有过个人可以买卖土地,个人更不可能有土地所属 ...

言重了,用一个新的视角来看村集体,村集体内的成员可以交易,而两个不同的村,却不能,说明每个村集体是独立的。独立?这是小集体,要把小集体变成大集体,变成市集体,或省集体……
这样一看,就简化出一个问题,是小集体?还是大集体?哪一种更符合核心价值观?哪一种更利国利民?想明白小集体,和大集体这个非常重要。点到为止,不再深入讨论。
至于我没有资格向上建议,但我相信,蚌埠人才济济,有资格,有能力,有才华,真心希望国家更好的人一定可以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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