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标电动车(交警)》帖子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蚌埠交警在线 于 2024-4-15 09:27 编辑网友你好,查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市公安交管部门的一项日常管理工作。 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绿牌)、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电动摩托车(黄牌)。在选购电动车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电动车的合格证。办理电动自行车(绿牌)登记手续时,要携带身份证、电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材料及车辆,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蚌埠市治淮路95号)办理;办理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电动摩托车(黄牌)登记手续时,要携带身份证、电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等材料及车辆,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东段)办理。 根据《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七条: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设置临时通行期限,临时通行期限不超过2026年2月28日。在临时通行期限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本规定。临时通行期满后,悬挂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感谢你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
:hug::hug::hug: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不错不错,解释的够细说,一目了然! 知道了 再过两年横冲直撞的电无敌要少了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现在卖的轻电摩都能上绿牌,在店里直接上。 白色的算啥 :hug::hug::hug: .超标上绿牌没有用,查的时候称重,量电压测速,就看可认真了。 还有两年的横冲直闯期,期待2026. :victory::victory::victory: 考个D照继续骑 :hug::hug::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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