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不知 发表于 2024-2-1 09:29:05

如此占用公共车位很任性@淮河社区行管中心


如图所示,阿卡碧水湾东南角(荆山路与延安路交口)。该处原为公共停车位,黄线部分原为白色停车线,居尚私房菜私自将白线改为黄线后,将几个公共车位占为已有,长期摆放不得停放车辆的牌子,不给其他车辆使用,只给进店就餐的车使用。近期,又通过加地锁的方式进一步将公共车位占用。
根据《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该店是否有权私自改标线颜色和加装地锁,是否有相关手续?若无,根据《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擅自涂改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区域设置停车设施”、“在无专属使用权的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以及其他障碍物阻碍车辆停放”等情况,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该处不仅只有这一家私房菜商铺,这商铺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车辆停车的需求,也伤害了其他商铺停车需求。请蚌山区政府、淮河社区行管中心予以纠正恢复该处公共停车设施的使用和并对私自占用的商铺作出相关处罚。


老兵同志 发表于 2024-2-1 10:09:43

无法无天了竟敢在蚌山区淮河社区对面为非作歹。

阳光明亮 发表于 2024-2-1 10:43:33

没人问,法规就是废纸。

岁月。。。 发表于 2024-2-1 11:26:51

:lol:lol;P

鸿峰abc 发表于 2024-2-1 15:45:40

吃相有点难看

明星三缺一 发表于 2024-2-1 16:10:38

这个有点过了吧,行政执法局应该约谈这家私房菜负责人

鱼不知 发表于 2024-2-1 16:24:45

鸿峰abc 发表于 2024-2-1 15:45
吃相有点难看

该店还买了锁,停在店门口车位的车,人家搞不好还能给你上锁。

鱼不知 发表于 2024-2-1 16:25:51

老兵同志 发表于 2024-2-1 10:09
无法无天了竟敢在蚌山区淮河社区对面为非作歹。

确实很无语。。。,只见过小区里租或买的车位带地锁的,头一次见公共停车位私自上地锁占用的。

鱼不知 发表于 2024-2-1 16:27:25

阳光明亮 发表于 2024-2-1 10:43
没人问,法规就是废纸。

确实是,所以看见了反映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要是都这样弄,岂不是乱了套

原用户0521704 发表于 2024-2-1 16:45:42

有关部门去二院眼科了

Lumia23702 发表于 2024-2-1 18:36:56

相关法规都有,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就行!很简单的事情,就是不执行!

庄主之友 发表于 2024-2-1 19:16:46

:hug::hug::hug:

隔断张军 发表于 2024-2-2 00:12:14

这个事,让子弹飞一会吧

zhlu45 发表于 2024-2-2 10:15:31

想白嫖的嫖不到了: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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