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蚌埠市卫建委为什么不公示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陈强、黄军不良执业记分问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行为,反映的问题作一合理的说法 属于应公开且应主动公开内容,直至今天仍旧不对于反映的问题作出合理的回答。对此,是否是不作为,还是假作为不得而知。为此,再次提出请给于合理的回复。另据《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统一纳入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投诉通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P;P;P谁会自报家丑? 不是回复过了吗 是你回复的,在那看到的,请告诉我一下,谢谢! 吹吹风 发表于 2023-9-4 10:51
不是回复过了吗
是你回复的?在那看到的,请告诉我一下,谢谢!
吹吹风 发表于 2023-9-4 10:51
不是回复过了吗
是你回复的,在那看到的,请告诉我一下,谢谢!
哪里见不得阳光,哪里就有腐败,强烈建议公开官员财产 :time::time: 同流合污,沆瀣一气! 楼主是病人吗? 这两人是干嘛的,咋了 muqiuzhiying 发表于 2023-9-4 15:31
楼主是病人吗?
你这样说话,激励我继续发帖!
这两人做了什么?可以说说麽?好奇 全国医疗反腐已结束了 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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