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3-7-11 15:48:54

关于反映新地城市广场小区公维基金问题的回复

网友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新地城市广场小区公维基金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按应急维修程序直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一)电梯运行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的,或存在安全隐患并由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书面意见的; (二)消防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的,或存在安全隐患并由消防管理部门下达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或者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 (三)屋面和外墙损坏、渗漏、排水设施破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经居(村)民委员会核实的; (四)经其他主管部门认定的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由于该项工作在公示期间受到部分群众反对,相关工作已于7月4日停止。下一步淮河社区中心将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如仍有疑问,可直接电话联系淮河社区中心新地城市广场社区,联系电话:0552-3711017。                                                                      淮河社区中心2023年7月11日

阿Sa 发表于 2023-7-11 16:57:40

公共维修基金可是一个能让物业的黑恶势力夜不能寐的东西https://newapp.ahbb.cc/public/emotion/face_chigua.png

阿Sa 发表于 2023-7-11 17:00:55

完全可以装晕的,你们居然还热心复制一段文字,太辛苦了你们

ling_bi 发表于 2023-7-11 17:13:08

如果确实有消防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那么社区直接使用公维基金并无不妥。依法办事就是,也没必要一遇到有人投诉就不敢干事了。

庄主之友 发表于 2023-7-11 18:33:15

:hug::hug::hug:

小小沐 发表于 2023-7-11 21:52:12

平时不维护,就想动用公维基金,一声叹息

一生痴心 发表于 2023-7-12 08:04:54

老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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