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交警部门处理一下这种危险驾驶行为》帖子的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辖区交警一大队经调查取证,依法对驾驶人杨某驾驶皖CAR880小型汽车在解放路淮河路至凤阳路路段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感谢你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交通,平安出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做文明有礼蚌埠人!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遵章守纪 https://newapp.ahbb.cc/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newapp.ahbb.cc/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newapp.ahbb.cc/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干得漂亮!https://newapp.ahbb.cc/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建议奖励举报人罚款的百分之十! 罚的好 处理的快 给交警点赞 处罚不是目的 遵纪守法才是根本https://newapp.ahbb.cc/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hug::hug::hug: :hug::hug::hug: 给交警点赞 处罚不是目的 遵纪守法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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