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交警部门处理一下这种危险驾驶行为
七月七日早上七点五十七分,在解放路与凤阳路交叉口南五十米,白色Jeep牌SUV车辆强行变道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http://7nimage.ahbb.cc/video/20230707/1688692548515546_706.mp4
皖C AR880
http://7nimage.ahbb.cc/pic/20230707/168869301379863_321.jpg 加塞变道确实气人,但是我还是要劝劝你,不值得,快慢也就几秒钟的事,出了事故耽误时间。 对于这种“聪明人”坚决不让,绝不能惯他这臭毛病! 无皮西瓜 发表于 2023-07-07 10:44
加塞变道确实气人,但是我还是要劝劝你,不值得,快慢也就几秒钟的事,出了事故耽误时间。
没错讲的对 人家离前面实线还有这么远,而且下了桥往北那一段什么样大家都知道,感觉你如果不想让加速过去就行了。没必要并排置气。从前面桥面下来高峰点水泄不通……有时候是真不好变道。 借宝地劝劝上班五公里内的就不要开车了,我在外地上班,18公里都隔天骑一次jue踏车。每次回蚌埠一到高峰点,吓得我都绕道长淮卫大桥。 zhijielk 发表于 2023-07-07 12:00
人家离前面实线还有这么远,而且下了桥往北那一段什么样大家都知道,感觉你如果不想让加速过去就行了。没必要并排置气。从前面桥面下来高峰点水泄不通……有时候是真不好变道。
他伸头骂我你知道吗? 匚匚 发表于 2023-7-7 14:01
他伸头骂我你知道吗?
是不是擦碰了?后面咋解决的来
爱剥大蒜 发表于 2023-07-07 14:43
是不是擦碰了?后面咋解决的来
没有发生任何接触 这样的人确实恶心 匚匚 发表于 2023-07-07 14:01
他伸头骂我你知道吗?
骂人就不合适了,这玩意人家不让就等下呗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让他一下又何妨? :hug::hug::hug: 淮畔夜话 发表于 2023-07-07 17:50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让他一下又何妨?
我是他家亲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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