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交警
请教蚌埠交警部门,在路面行驶的特种车辆,公检法,消防,120在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受红绿灯的限制,进行行驶,像环卫部门也有这种特权吗?这么多年,我发现蚌埠淮上区环卫下属单位蚌埠劲旅环卫公司车辆,经常不受红绿灯限制,红绿灯路口双黄线任意变道,有几次差点造成交通事故?请问蚌埠交警,蚌埠淮上区环卫所车辆有没有特权?谁给的特权?像这种违法行为,你们不查处吗?请给与关注!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环卫作业车辆虽然是特种车辆,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行驶,只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无其他特权。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辖区交警大队将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其交通违法行为,以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感谢你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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