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论小秋 发表于 2020-2-27 17:31:04

蚌埠发布关于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关于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第18号)
为科学适度、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适应当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现就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小区居民(含购房者和租户)、车辆可凭上班或复工复产证明正常出入。车辆出入时必须打开全部车窗接受查验,最多允许后排座位载客1人且必须是本小区居民。所有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本小区居民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二、非本小区居民因探亲等需要进入的,受访者需提前报备来访人信息。所有到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由受访者到小区入口处带领方可进入。受访者行动不便的,由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居民购买大宗货物,需快递人员、搬运工人上门送达的,搬运工人一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由购货的小区业主或承租户到小区门口带领一次性进入。
鼓励依托小区智能快递柜开展“不见面”快递送达服务。快递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投放快递。
对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购买较重物品的,准许送货人员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递送。
提供电气管网维修等便民服务,以及向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本人居住小区出入证。

三、本小区居民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规定。
从市外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凡持有健康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或经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均可按规定进入小区,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从本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进入小区,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四、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在我市居住地街道(乡镇)备案后可按规定进入小区,不再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暂不予办理出入证。

五、非上班和复工复产的小区居民,继续执行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措施。小区内严禁人员聚集,居民不聚集、不串门,正确佩戴口罩,不准把口罩拉至口鼻以下。

六、全封闭小区(楼栋、单元)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小区不得再自行设置任何限制性规定。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theseus 发表于 2020-2-27 17:34:12

街道社区又不听,电话问了,没收到通知。

nj118888 发表于 2020-2-27 17:36:08

从本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进入小区,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有什么样的规定?,解释权是什么呢

皮卡邱 发表于 2020-2-27 17:37:57

第五条没写全,两天出去一次的人员,到底能不能开车进出?这明显是工作疏忽!

静谧而安 发表于 2020-2-27 17:40:27

如果不是上班族,车辆可以进出本小区吗?

静谧而安 发表于 2020-2-27 17:44:20

皮卡邱 发表于 2020-02-27 17:37
第五条没写全,两天出去一次的人员,到底能不能开车进出?这明显是工作疏忽!

这写的不清楚,不上班的能不能开车进出小区呢?

皮卡邱 发表于 2020-2-27 17:49:03

静谧而安 发表于 2020-2-27 17:44
这写的不清楚,不上班的能不能开车进出小区呢?

是的,根本没写清楚,漏洞很多

zwl 发表于 2020-2-27 17:57:07

就怕底下讲没接到通知,胡吊干!

盛开的向日葵 发表于 2020-2-27 17:58:57

啥时候能恢复正常啊

ww0001 发表于 2020-2-27 18:03:10

theseus 发表于 2020-02-27 17:34
街道社区又不听,电话问了,没收到通知。

这样的直接打110报警

庄主之友 发表于 2020-2-27 18:03:23

:hug::hug::hug:

ww0001 发表于 2020-2-27 18:05:54

nj118888 发表于 2020-02-27 17:36
从本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进入小区,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有什么样的规定?,解释权是什么呢

应该是按发布的这条规定可以进小区

一个小呆呆呆 发表于 2020-2-27 18:12:24

没单位的自谋职业的 呆在家呗

根在蚌埠 发表于 2020-2-27 18:22:54

自由职业者又被遗忘了

八面佛 发表于 2020-2-27 18:33:56

市里下通知,社区卡口不落实,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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