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m66859
发表于 2019-9-1 08:46:04
社会就缺少楼主这样的
莞尔月月
发表于 2019-9-1 08:47:09
逼出人命 发表于 2019-08-31 11:35
高晓松是发生事故了,好吧。
难道非要发生事故才有惩罚,不应该防微杜渐吗,对这样的人严惩也是对他自己好,以防以后在犯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莞尔月月
发表于 2019-9-1 08:52:07
我家小宝贝 发表于 2019-08-31 17:37
据说楼主跟这个石某某有个人恩怨吧 你这纯属报复行为 劝你还是不要煽动群众了 当心引火上身啊
你怎么知道人家有恩怨
贞元
发表于 2019-9-1 09:00:49
这个必须顶起来
zhanghen
发表于 2019-9-1 09:53:57
笨猫
发表于 2019-9-1 10:26:1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东海呦呦
发表于 2019-9-1 10:30:1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3855202516
发表于 2019-9-1 10:30:37
东海呦呦
发表于 2019-9-1 10:32:29
不要 胡来
东海呦呦
发表于 2019-9-1 10:33:20
老百姓的眼睛雪亮的
13855202516
发表于 2019-9-1 10:38:04
xiaoshi9270927
发表于 2019-9-1 11:13:58
13855202516 发表于 2019-09-01 10:30
本帖最后由 13855202516 于 2019-9-1 10:34 编辑
建议你回复的时候把你说的有关法律条文都附上,毕竟大家都是法盲,没有你在行,这点不用你每次都强调了,不要说类似“通常”这种不严谨的词汇,一个醉驾案半年宣判,时间正常?这效率真的太高了!而且如你所说,法院知道有新条文出来可以轻判,这个问题就大了,明眼人都能明白,呵呵
我明天上班给你找法条。
lht666
发表于 2019-9-1 11:46:26
:victory:
13855202516
发表于 2019-9-1 14:37:48
徽府茶坊
发表于 2019-9-1 14:48:12
: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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