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图书馆事件有感
蚌埠有很多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都对百姓只,这不算本事!与和谐社会的理念也是格格不入!
图书馆开设的本意,是公益性,让市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鼓励大家多看书,爱学习!
女孩的遭遇,就如同是进餐馆吃饭,既然你不吃饭,那么就要“送客”,而且酒水饮料不准自带.......这很可笑!
无论谁对谁错,爱学习,肯学习的出发点是好的!
再反问图书馆工作人员,你们爱学习吗?你们在工作时间是不是都在做与工作有关的事呢?还是在上网?炒股?玩手机?在闲聊?
规章制度是用来约束行为举止异常人的,我认为女孩,作为学生,爱学习爱看书,没有任何错误!
只是工作人员太把自己当盘菜了,把自己看的很“重”,把别人看的很“轻”!
多换位思考是对的 真不到的高空抛物,狗患…… 事情过去就过去吧, 爱学习要赞。
谁事谁非,请有关部门出来走两步。 凡夫闲云 发表于 2019-08-06 13:52
屁大点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 芝麻粒事,也是事。 凡夫闲云 发表于 2019-08-06 13:58
骗人的鬼话
骗人???
坑人???
这个社会太浮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