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儿香叮当 发表于 2017-8-15 20:47:04
人为堵经营户的门面,耽误经营户做生意,算不算----破坏生产经营罪呀?纠结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应该立案追诉吧?潘児 发表于 2017-8-15 21:31:26
非要给万达搞家败就消停了,物业收不到物业费关门滚蛋最好十八岁的荒唐 发表于 2017-8-15 21:44:56
呵呵呵百草居士 发表于 2017-8-16 09:14:02
神一样的回复,就是这样忽悠咱老百姓的吗?!只问一句:了解事实真像,尊重事实了吗?!政府只听物业的一面之词吗!?继续关注。。。。512108992 发表于 2017-8-18 13:35:02
:L:L:L兵少 发表于 2017-8-18 13:55:26
为什么不报警?飘 发表于 2017-9-15 10:14:33
法治?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