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交警在线 发表于 2017-5-4 15:24:43

蚌埠市公安局:关于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蚌埠交警在线 于 2017-5-4 20:07 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维护我市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现通告如下:
1、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分处50元、10元、50元罚款;
2、非机动车驾驶人闯信号灯、逆行、不按规定载人、的处50元罚款;不走非机动车道、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处10元罚款;以上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3、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乱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未系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记2分;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并对违停车辆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4、驾驶机动车故意污损、未悬挂、遮挡(包括故意打开后备箱逃避电子警察抓拍车辆号牌的行为)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车辆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拒不服从交警指挥、拒绝出示相关证件以及诽谤、谩骂、侮辱交通警察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拘留并处罚款。以暴力、威胁方式对抗检查,情节严重的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交通违法,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通告。


   蚌埠市公安局
   2017年5月4日

laowei 发表于 2017-5-4 15:27:45

强烈支持!

TOP-BIM 发表于 2017-5-4 15:28:14

:victory:

颓废到底 发表于 2017-5-4 15:29:22

强烈支持

mu99899 发表于 2017-5-4 15:29:30

赞一个 希望能落实 长期的执行下去

sxlovecs 发表于 2017-5-4 15:29:52

支持!!!希望严格执行!!!另外希望加强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

蚌埠老几该 发表于 2017-5-4 15:30:04

强力支持!!!应该还有晚上乱开远光灯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呢

sunchen 发表于 2017-5-4 15:31:05

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怎么执行?

zwl 发表于 2017-5-4 15:31:13

希望加强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

zhlu45 发表于 2017-5-4 15:31:56

就应该这样,严管重罚

zhang48240 发表于 2017-5-4 15:34:57

希望能落实 长期的执行下去

微能量 发表于 2017-5-4 15:40:37

:victory::victory:

ahbbljj 发表于 2017-5-4 15:43:49

:victory::victory::victory:

我爱土豆丝 发表于 2017-5-4 15:44:44

就看第一二两条如何执行了

辉腾 发表于 2017-5-4 15:48:30

:lol扇交警耳光的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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