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7-4-19 08:34:36

关于《安徽暴力强拆升级:五河县武桥镇派出所所长张彦辱骂老人》的回复

接到留言网友在淮畔听风上反映的拆迁安置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办理此事,现就调查办理情况报告如下:关于反映暴力强拆的问题。    留言网友所反映武桥房屋为卞建扬所有。该房屋位于104国道改造范围内,县、镇、村三级多次与卞建扬协商征迁补偿,该户每次都同意,然后反悔,提出新的无理要求,导致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严重影响到工程工期。为不耽误项目工期,确保工程进度,武桥镇、村在多次告知、书面通知并得到卞建扬口头同意后,于2016年7月13日组织工作人员联合县公证、交通、执法、卫生、公路、大迁办、104改造项目部等多家相关单位协助其搬迁,搬迁过程中五河县公证处派人全程录像公证。    经县大迁办指挥部同意,于2016年7月13日早晨7:00由县大迁办、行政执法、卫生、公证处、交通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武桥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协助搬迁。首先对其财物清理由公证处人员全程公证,镇工作人员及将财物全部清点搬尽,7:40分开始机械拆除,8:00拆除完后,大部分工作人员撤离,由稳控小组、镇村干部做工作,安抚解决相关事宜。    为防止当事人卞建扬及其亲属情绪失控有过激行为,在助迁进行的同时镇政府成立的稳控小组就将卞建扬本人带到武桥村村部安抚情绪做思想工作,谈话过程中始终保持门窗开放状态。7点50分左右村书记王友文、村委会主任王震、村委委员李大贵由现场到村部对其进行安抚,整个过程前后不到一小时,并未限制其人身自由。助迁后,其本人、女儿、女婿、侄子、兄长自行到镇政府,同镇党委书记赵磊、副书记许瑞刚谈了补偿、安置以及其它善后事宜。村里也委托其侄子卞邦龙做其工作。村里安排杂工和机械将卞建扬的部分财物运到村部存放,其他财物他本人认为放在村部不放心,其租用我镇原老邮局房屋存放。镇政府安排机械对老邮局门口进行了垫土并平整。14日晨7时左右,卞建扬主动与村书记王友文联系,商量财物存放和搭建临时设施等事宜。   关于反映暴力强拆升级的问题。    104国道改造工程武桥段所涉及拆迁户和征地户征迁补偿按2014年2月10日五河县104国道改线工程指挥部会议要求,参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和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东城区一期地块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五国土资﹝2013﹞390号 )执行,被征收的住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需要新建房屋的被征收户符合政策的安排解决宅基地。补偿标准全部进行过公示且通知本户。镇区范围内需要安置的共有4户,分别为武怀明、武怀伟、卞建扬(卞旭父亲)、卢彩英,征迁补偿标准同一时期告知并公示,其他三户按征迁补偿标准早已完成拆迁安置。对于卞建扬户,按标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安置补偿方案,即给予卞建扬户房屋补偿、经营补助、安置补助、附属物补助、搬迁补助等各项货币补助共计39.98万元,提供两处宅基地供其选择安置,其中一处可建三间三层350㎡,另一处按规划可建3层540㎡。但是,卞建扬(卞旭父亲)对宅基地安置不满意并提出按城市商住房价格补偿等无理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不存在商用房产证,无法按商用标准补偿,只能按住房标准补偿,故一直无法达成补偿协议。 2017年1月11日,省信访督办后,我镇也多次与卞建扬协商解决此事,但是,由于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补偿、安置无法落实。    关于反映派出所强抢横幅等问题。    2017年3月14日,卞建扬户在自己家旁边拉起横幅,其中一幅涉嫌对赵磊个人攻击,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前去制止并去掉横幅,至于反映派出所长张彦辱骂并抢手机摔在地上的问题,县公安局正在调查处理。
                                     2017年4月17日

轩轩084 发表于 2017-4-19 08:39:19

人民的名义

tzx8078 发表于 2017-4-19 08:49:55

:victory::victory:

十八子 发表于 2017-4-19 09:15:31

   协助拆迁,字面理解应该是“当事人主动拆迁,但人手不够”。
   应该感谢协助的政府人员才对啊!

三十未立 发表于 2017-4-19 10:06:53

只是带到村委会,不是限制人身自由:lol

爱琪琪 发表于 2017-4-19 10:13:32

:lol:lol:lol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7-4-19 11:26:53

稳控小组!
这与官方常用的“维稳”一词不一样哦,这词语第一次看到:lol

新军人 发表于 2017-4-19 11:30:45

没有强拆就没有现在的城市!

y4113635 发表于 2017-4-19 11:45:01

原来警察是用来强拆用的!好用!

智能手机是毒药 发表于 2017-4-19 11:56:44

为防止当事人卞建扬及其亲属情绪失控有过激行为,在助迁进行的同时镇政府成立的稳控小组就将卞建扬本人带到武桥村村部安抚情绪做思想工作

xiayu4878 发表于 2017-4-19 13:37:36

国家明文规定,公安系统不准参与房屋的拆迁!

自由我做主 发表于 2017-4-19 14:57:34

事实要清楚

自由我做主 发表于 2017-4-19 14:58:11

不能没有事实

kknd30 发表于 2017-4-19 18:41:07

警察不去抓坏人 却要当黑涩会

淮河人家231 发表于 2017-4-19 20:36:39

本帖最后由 淮河人家231 于 2017-4-20 06:51 编辑

真相请看原文链接:http://www.ahbb.cc/bbs/thread-2091078-1-1.html
这个回复能说服百姓雪亮的眼睛吗?
请看原文链接!卞某已表态,原文如有半句说谎,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道德谴责;
五河县人民政府你敢承诺的你官方回复吗?

什么同意、什么同意又改口,还有什么按照城市标准补偿等等,所有这些捏造、造谣的神一般官方的回复,完全是在胡扯,卞某会提供所有证据,向网络公开,到底谁在说谎。
网友评论和回复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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