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孙悟空的金箍棒吗?论近期的交通法规变动的随意性
蚌埠的交通相对其他城市还是比较好的,在其他城市的市民对拥堵叫苦连天的时候,蚌埠除了高峰时段大塘东侧的延安路,拉丝桥,工农路的万达段较堵,其他路段尚且算正常,这里面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不按导向通行不予处罚,对于提高道路的通行有相当一定的功劳。但是前几天无通知的开始对市区各个路段的不按导向通行开始拍照算违章,这里不谈势必造成的道路拥挤,法律的随意性造成广大驾驶员的纷纷中标,必然会引起驾驶员的诟病和抱怨。以前不处罚或者有些地方处罚,也许本身就是为了考虑蚌埠地方小,车辆多的特点,为提高车辆的通行,减少拥堵才做出的不处罚的规定,是不是好事姑且不论,这次未经通知或者告知直接就进行处罚,不得不让驾驶员第一个反应交通管理部门不是树立法律的尊严,就是想要罚钱,这是感受很正常的。前几年的龙卡事情直接就教育了很多驾驶员,有些规定对于有些领导来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罚就怎么罚,这不是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的具体表现吗?法律的目的不是罚款而是教育每一个人都要遵纪守法,不违法,但是有些单位的领导是领导水平,执法理念,处理能力还不如一名普通的公务员,这种情形不改变,最终影响的还是我们广大的每一位市民。这样的领导也最终会被市民牢记。
补充内容 (2017-3-10 08:50):
医者仁心,执政者也应该有一颗仁慈的人,200块钱2分,看起来是小时对一些靠开车吃饭的人们却是几天的工资。法律也讲仁心,某些执政者为什么没有仁心呢? 从人治到法治的路,还很漫长! 法律处罚的标准如有变动,首先要发公告告知广大驾驶员,如果在告知后继续违章的再行处罚,这样才能彰显公开公正公平,如果单位的领导依仗权势,口即是法,权即是法,想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而面对满大街跑的四轮电动车不管不问,装聋作哑,这样的领导你们的做法能让其他人服气吗?能让广大的驾驶员心服口服吗? 请尽快把东海大道问规范起来,实线虚线画好,禁止实线变道,交通法规并轨大城市,做文明蚌埠老司机 :victory: 网友您好,不存在交通法律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一直有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对于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以前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不罚,而是只能通过民警现场查处,我以前在道路上执勤时就经常对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
现在是科技发展了,路口的电子警察可以对不按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了。所有路口的电子警察都是公示过启用的,这项行为也一直是违法的(驾驶员都学习过科目一,相关法律知识都学习过),所以就没有进行另行通知。目前有的路口没有抓拍导向车道,只是因为设备还没有完成升级,通过逐步升级,各个路口都会对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还望驾驶员朋友们注意。 罚的好 我的龙卡到现在还留着呢。 把办龙卡的钱还给广大驾驶员!:@ 我开大车的,有时旁边车挤一下或者拐弯一不注意就压线,认倒霉吧,还好我扣的分不多 以前没有处罚只是技术手段与监管没有跟上,并不是说以前没有处罚就说明该行为就是正确的就是没有违背法律的。
就好像刚开学,老师宣布班级纪律,其中就有不要打闹不要欺负人,有人当做耳旁风一直欺负人但是也一直没被处罚过,突然一天老师严格起来了,让犯错的罚站了,结果犯错的同学受不了了,怎了?班规校纪怎么成了孙悟空的金箍棒了,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了? 交管部门不能总捡软柿子捏,机动车能罚到就罚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好取证不好处罚就不管了。 我觉得该罚!每次在东海大道和朝阳路交叉口左转 都被几个老几逼停然后吃红灯
现在技术手段完善了,好事!规范交通法规和治理道路拥堵不是一回事,不要混为一谈 交管部门还要手把手教你怎么遵守交规?
你违法的时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最前面。肆意践踏交通法规就是典型的臭不要脸! 被交警部门忽悠办了两次驾驶人信息卡,好像一次70吧,当时嘘的跟龙蛋样,不办怎么怎么处罚,其实毛用没有。真不研究就知道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