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孩子的安全,我想这样的商场我们还是不去为好了。。。。。。。
为了我们孩子的安全,我想这样的商场我们还是不去为好了。。。。。。。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周末天气晴好,下午闲来无事,就带着孩子溜达到了蚌埠市某著名的**商场(为了广告嫌疑,我想还是隐去商场名为好,同时在后续的贴图里也会对商场的logo和主人公模糊处理)。在商场的一个区域,一家儿童摄影正在促销做演出,台上两个小丑带了好多气球向人派发,我和儿子在台下看的热闹,儿子五岁,看着别的小朋友都在台下向小丑鼓掌,然后就获得了一个小小的气球奖励,儿子也想要,偷偷的和我说:“爸爸,我能不能也去呀!”,当时的场面还算正常,就几个小朋友拥在台前,而且小丑派发的气球也还是挺有次序的,于是就鼓励孩子也参与到活动中去。可是,没想到,表演刚刚进行了几分钟,估计应该是商家或小丑觉得气氛太过温和了,亦或者时间快要结束,场中的小丑突然做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把还剩余的十余条气球一下子扔到了场中,我想大家一定能够想象得到,场面顿时是嗨起来了,好多大人也跟着哄抢,抢到1个的还想抢2个,然后马上转身迅速跑开,乐呵呵的给自己的孩子,没有抢到的还在和别人大力的撕抢,因为那边自己的小孩还在眼巴巴的看着,别的小朋友都有了,不能让他失望呀!一时,场面混乱不堪,但是在哄抢的大人和孩子我想你们一定没有注意,在前台还拥挤着大量的小孩子,你们的拥挤、哄抢很可能给孩子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哪怕有一个孩子被挤伤或者摔倒,那后果将会是多么的不堪。。。。。。然而最最让人气愤的并不是上述的事件,而是现场的管理人员的冷漠和极度不负责任。哄抢气球之后,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只是有的人没有抢到而懊恼不已,有的小朋友受到了惊吓,好在有惊无险。在观众席的后面,有一个着黑色西服套装、施淡妆、面如美玉、唇红齿白、带单反、挂广场工作证的美女姐姐在巡视(为简化,后文将统一称为神仙姐姐)。这样的事情,虽说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但终究是个隐患,于是好心的和神仙姐姐提醒:“这样组织活动,是有问题的,不出事都没事,出了事就大家都不好了”,可是这时,再看我们的神仙姐姐,目不斜视,仿佛根本眼前没有我们这些普通人似的,亦或者觉得搭理了我们就毁了她的高洁似的(估计美女的天性都是那么高冷吧。。。。。)。亲启朱唇,如天籁之音:“你可以不去占那一毛钱的便宜的。。。。。。”,然后挺着她那高傲的胸脯,婷婷袅袅的就走开了,仿佛这一些小事如何能够需的了神仙姐姐来过问一般。。。。。不知道,各位朋友看完是什么感觉,我也不想去猜,因为每个人受到的教育程度,出生经历各不相同,肯定是说什么的都有,记得就像易中天教授在百家讲坛里评说刘邦的时候说过,一万个人就与一万颗心,就有一万种思想。不错,我们不能去用自己的看法去说教别人,可是起码我们要说出我们自己的想法。第一、商家本就有维护好自身经营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我们高高兴兴的去逛商城,自然希望平平安安,没有安全隐患,记得在很久以前看过一篇报道,一个老人到了酒店的卫生间上厕所,脚底打滑---摔倒了,然后,酒店赔了一大笔钱,当时舆论也是轰轰烈烈,以至于现在我们好像到了任何一个公共卫生间,都会看到“小心滑倒”的友情提示,一方面是提示,一方面也是商家在害怕呀,“哥呀,你可千万小心,别摔倒啊,摔倒了不光你自己吃苦,我这半年也白干了呀!”同时,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这本就是商家的职责,我想神仙姐姐应该是没有好好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吧!《南方都市报》曾经报道过一则通讯,2007年 11月10日上午,重庆家*福沙坪坝店在10周年店庆促销活动中,由于人多拥挤,发生踩踏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有7人重伤。当时,群众正在抢购特价39.9元一桶(5升)的食用油,市场价为50元左右。事故发生后,人们还在继续抢购,直到现场被封锁。现场不是在抢那10.1的便宜,而是在用生命在抢购呀!但是,我想这种事情都不是任何一个人想看到的吧。。。。。。。第二、商家对此的态度。一定有的人会说,写文章的人也太上纲上线了,肯定是居心叵测,不然就一个破气球,至于吗?又没挤到你,你定是那其他商家的黑托,故意来黑的,神仙姐姐回你是对的,不去占那一毛钱的便宜不就得了!不错,咱不去占那一毛钱的便宜至于生那么大的气吗?气大伤声,回头气坏了补都补不回来,可是,咱们本就是市井小民呀!五岁小儿得了一个气球,他会快乐好久,我想这个便宜还是占了吧;商场打折促销,卫生纸可以比平时便宜五毛,平时赚钱不易,我想这个便宜还是占了吧;市政府建了个龙湖公园,咱可没钱买那么一大块绿地平时锻炼,我想这个便宜还是占了吧;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自信没本事教的了小儿,我想这个便宜还是占了吧。。。。。。。可是在占这些“便宜”的前提下,我们也得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啊!在对待这件事上,也只是友情提醒商家,要提高安全意识,做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这是你们的职责,否者,这样没有安全保障的商场,我看我们不去也罢;第三、想说一说员工的态度。首先,也许这个神仙姐姐觉得这件事根本与她无关,自己本就是个旁观者,亦或者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她的管辖范围,可是我们消费者并不这样认为,尤其是做为商业企业,我们消费者看到现场有悬挂着广场工牌的员工,关于在商场内的事情,我们当然向其反馈,至于反馈的渠道如何,也是企业内部的问题,消费者来消费,热脸生生的贴了您的冷屁股。。。。。。。不知别人如何想,反正我是对这个商场失望透顶了,如此商场我看不去也罢了。。。。。。。其次,神仙姐姐的仙气太浓了,一认为咱们这些凡间市井小民太俗气,好像生怕多说一句就污了她似的。再次,前面舞台上拥挤的人群中都是未成年的小朋友,活泼可爱,如果因为现场次序混乱、拥挤、踩踏,导致受到伤害,将心比心,家长应该无比的心疼,不过从神仙姐姐的态度来看,莫约是不会有啥感触的,也让人觉得太过冷漠了。第四、对待这样的商场。嘟嘟噜噜说了那么一大通,莫约大家看的也烦了,不过,总而言之,什么样的企业就会有什么样的员工,让消费者满意的企业才会真正赢得消费者,在这里还是想郑重的给商家提个醒,这样的事情,还是要做好,不要寒了消费者的心,否者不管你是多大、多牛掰的企业,想当年的秦池酒,多牛掰,央视标王,结果规模的迅速扩大,管理和产能跟不上,就用假酒以此充好,糊弄消费者,最终只能消亡。如果商场不能够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甚至于让消费者冒着风险去购物(这个太恐怖了!),为了我们孩子的安全,我想这样的商场我们不去也罢了。。。。。。! 监护人也需要尽到责任 一个气球而已,至于去抢吗? 我觉得作为监护人,要担的责任似乎更大点。活动现场气氛稍微热烈或人气旺点我都不会带小朋友过去参与。而且对于“神仙姐姐”的描述,有点点过了吧;P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商场活动就是要现场热闹,不然你带孩子来了给你发一个就是了,人家体现的是气氛不是人手一个气球。不然就不要出来,马路上,等车时,商场里。到处都有随时隐患,谁也不想,但是谁也无法知道。。。。人家不是主动邀请,但去抢的人是主动上去的 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避免拥挤 不要寄希望别人也不要一点不如意 就攻击人家 好了吧,一群农痞。天天去也不买东西,就喜欢看看可有什么便宜。 不至于那么夸张。 楼主也是善意提醒,以免发生意外。商场工作人员应该警醒,而不是置之不理。 让我想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天机算 发表于 2017-3-7 09:24
好了吧,一群农痞。天天去也不买东西,就喜欢看看可有什么便宜。踩了最好。
你怎么知道别人没买东西?还能去的必须买东西? 大型活动,绝不能有哄抢场面,否则极易造成踩踏。
对别人的善意提醒,应该表示感谢,说“你可以不占那一毛便宜”,这就不是人话了,其心态无法想像。 话糙理不糙 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