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人0002 发表于 2016-9-8 09:20:47

这只是当前人民警察执法活动中的一个缩影,对法律最起码的敬畏的缺失,是所有守法百姓的悲哀!

marlene 发表于 2016-9-8 09:23:50

太劳屄老。幸好交警无大事,要不然后果更严重。

嘘我来了 发表于 2016-9-8 09:23:51

不知道在非机动车道开着汽车逆行剐蹭行人的,可以不可以报警,他们会不会被拘留啊。上次我在金山西门口,站在站台边准备往人行道上走,正在看右边有没有电瓶车什么的,突然就被从左边开来的汽车的后视镜刮住衣服了,把我刮着带了一段路,胳膊都蹭破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吗?一般会怎么处理?

合家福百乐门店 发表于 2016-9-8 09:25:39

戾气太重害人害己

ahhw2397 发表于 2016-9-8 09:31:01

:victory::victory::victory:

金陵 发表于 2016-9-8 09:40:38

估计这老几觉得平时混得可以;P

focusng1987 发表于 2016-9-8 09:44:31

刑拘多长时间啊

思恬宝宝 发表于 2016-9-8 09:46:20

此人不严惩,交警该如何执法?交警的护学岗都是为了我们的孩子的安全,大家都应该自觉遵守交警指挥!

人人人人人人 发表于 2016-9-8 09:47:01

自认为混得好,把谁都不放在眼里!严惩不贷!:@:@:@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6-9-8 09:48:09

应当以妨碍公务+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数罪并罚,顶格处罚。不然,前有古人,后有来者。

很想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16-9-8 09:51:03

我怎么觉得就是故意伤害罪呢,为什么一牵涉到车的伤害都不是故意伤害罪,很困惑

他自己 发表于 2016-9-8 09:53:56

我就呵呵了,警察都不敢积极维护自己战友的合法权益

滴血舔刺刀 发表于 2016-9-8 09:55:16

为啥要跑呢

烟懂火的寂寞 发表于 2016-9-8 09:57:29

拒绝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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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琪琪 发表于 2016-9-8 10:00:44

:lol:lol:lol有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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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吴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