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击传销办公室温馨提示
广大网友:首先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变换新手法,从传商品、传“人头”发展到传虚拟概念,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投资理财、互联网经济等领域,出现了“股权投资”传销、网络传销等大量传销新变种,需要高度警惕,注意防范。在此,市打传办提示广大网友,传销活动虽然“千变万化”,但也有共同特征:一是要求交“入门费”,或者以购买一定数量商品的形式变相交“入门费”,才能取得参加资格;二是要求不断发展人员,形成“上面小、下面大”的“金字塔”形状的上、下线关系;三是层层提成,上线人员通过介绍、发展下线人员,按照发展的数量或收取金额的多少,以一定比例层层提取“报酬”。 致富需要勤劳、守法,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害人终害己。市打传办呼吁广大网友,要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共建和谐家园。广大网友如有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咨询举报电话:2057570,2057005。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
支持。 合肥的传销组织都转移到下面的三线城市了吗?
来自蚌埠论坛APP 致富需要勤劳、守法,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害人终害己。:victory::victory: :victory::victory::victory: 严打!露头就打! 这个帖子很及时,必须顶! 明眼人一看就懂,但那些被洗脑的你怎么说都不信。 友情提示,和温馨提示有何区别? :victory: 直销,变相传销。 :victory::victory::victory: 现在都是帮你开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