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场监管 发表于 2016-8-4 11:28:56

市打击传销办公室温馨提示

广大网友:首先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变换新手法,从传商品、传“人头”发展到传虚拟概念,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投资理财、互联网经济等领域,出现了“股权投资”传销、网络传销等大量传销新变种,需要高度警惕,注意防范。在此,市打传办提示广大网友,传销活动虽然“千变万化”,但也有共同特征:一是要求交“入门费”,或者以购买一定数量商品的形式变相交“入门费”,才能取得参加资格;二是要求不断发展人员,形成“上面小、下面大”的“金字塔”形状的上、下线关系;三是层层提成,上线人员通过介绍、发展下线人员,按照发展的数量或收取金额的多少,以一定比例层层提取“报酬”。    致富需要勤劳、守法,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害人终害己。市打传办呼吁广大网友,要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共建和谐家园。广大网友如有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咨询举报电话:2057570,2057005。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

秃比南波万 发表于 2016-8-4 11:31:08

支持。

通城子都_D 发表于 2016-8-4 11:31:45

通城子都_D 发表于 2016-8-4 11:32:04

飞儿1986 发表于 2016-8-4 11:32:30

合肥的传销组织都转移到下面的三线城市了吗?

来自蚌埠论坛APP

山魈 发表于 2016-8-4 11:42:26

致富需要勤劳、守法,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害人终害己。:victory::victory:

bbzajw 发表于 2016-8-4 11:47:08

:victory::victory::victory:

超级用户 发表于 2016-8-4 13:08:25

严打!露头就打!

喜欢 发表于 2016-8-4 13:13:33

这个帖子很及时,必须顶!

大海@浪 发表于 2016-8-4 13:24:14

明眼人一看就懂,但那些被洗脑的你怎么说都不信。

三八二十三 发表于 2016-8-4 15:25:48

友情提示,和温馨提示有何区别?

开票资料 发表于 2016-8-4 16:07:42

:victory:

葛多标 发表于 2016-8-4 19:07:14

直销,变相传销。

休闲小站 发表于 2016-8-5 15:28:32

:victory::victory::victory:

digua25 发表于 2016-8-5 16:28:02

现在都是帮你开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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