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立法治狗
请立法治狗林石 我市获得立法权之后所立的第一部地方法规是《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这部法规已于今年5月1日施行,对这部法规的出台,上上下下极为关注,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试想,如果这部法规早几年出台,那龙子湖风景区周边肯定不会有那么多扎眼的高楼,风景区会更加漂亮。可惜,当时本市没有立法权。一旦拥有立法权后,人大积极行动,第一部立法就聚焦龙子湖,这个点选得准,选得及时。相信龙子湖风景名胜区在法律的护佑之下,会越发美丽,青春永驻。《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对所禁之项,细致具体,连乱扔烟头、随地吐痰都有具体的罚则,可以说有相当的可操作性。如果能将这些具体的规定扩展到整个城区,那蚌埠的城市面貌肯定会焕然一新。有了龙子湖景区条例后,我市第二部立法的着眼点应该是哪里呢?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应该立法治狗。蚌埠的文明创建难点在哪里,如果用两个字概括,一个是“车”,一个是“狗”。包括电动车在内的私家车横行霸道、乱停乱放,因为有道路交通法在,整顿起来有法可依,只要交警工作到位,整顿到各行其道甚至井然有序都是很有希望的。事实上,最近“车乱”经过整治,面貌已经有所改观。而另一乱,即“狗乱”,由于整治无法可依,则给城市的整洁、安宁带来很大的冲击和隐患。如今的人行道、花园、广场上狗粪随处可见,一不小心就“触雷”;大狗小狗野狗满街乱跑,很少有狗带约束。前几天在报社门口,一个50多岁的男子,牵着两条大半人高的大狗,自己差点被狂奔的狗带倒,试想,此人一旦倒地松手,那将是何等局面。而4月29日下午,笔者在张公山公园的桥下看到,桥顶上,竟然有一男子带着3条大狗,无一狗带,老人孩子都吓得不敢上桥……狗是人类的朋友。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无论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这话都没错。爱狗人士有养狗的自由,只是这个自由不能妨碍他人的生活。在城市逼仄的空间中,如何取得人与狗的和谐相处,是需要政治智慧的。而这个智慧的基点就是依法行政,对狗患只能依法治理。上世纪九十年代,市政府也曾发布过城市居民养狗的条例,大致内容也就是限制养狗只数,一户居民只能养狗一只,不准养烈性犬大型犬;定期防疫;出门带狗牌,必须有狗带约束;公园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禁狗等等。但市政府的这个限狗令,一是规定笼统、粗疏,难以执行,二是限于行政规定,法律效力有限。以致今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个行政规定。现在,我市有了立法权,可以在原来行政规定的基础上,参考近日青岛等地出台的地方法规,尽快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治狗,为城市的和谐安宁、文明创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原载今天蚌埠日报6版,标题由编辑略作改动):victory::victory::victory: 举双手赞同 前几天在路上,看见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笼子里有大约10只狗,有大有小,狗脏得很,我猜是送往饭店去的 市里领导没眼光,也办个狗肉节。这样一到节日期间。各路英雄好汉齐聚蚌埠。比玉林有过之无不及。这样时间长了,旅游城市的名头自然落到头上。每年以后以此为契机。搞不成龙虾了,搞狗肉。可惜了这帮酒囊饭袋们。算了,当官的养好他们的狗吧。有一天,狗屎把他们滑倒了。他们摸一手屎的时候。方知狗肉好吃。:lol:lol:lol:lol 立法好! 观点明确、分析透彻,说出了大部分市民的心声,确实是我市文明创建的一大顽疾,希望早日立法,还市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举双手赞同 建议很好! 支持江老师{:face_003:}
来自蚌埠论坛APP :victory::victory::victory: 领导要被咬 立法就快了 养狗一定要立法,养狗的人太不自觉,在小吃群一个小狗就爬桌子上一个桌就这两个不懂事的,不立法能管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