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79耿怀 发表于 2016-3-28 14:52:41

才烧的吧?前几天还看到宣传栏上的好人来。

鸿峰abc 发表于 2016-3-28 14:59:07

烧的啥,搞成这样

人人人人人人 发表于 2016-3-28 15:07:49

这是哪个婊子养的干的?你出来看我不打死你!

pilijie 发表于 2016-3-28 15:10:27

都是些等着嫖娼的老男人干的熊事。最著名的跺脚广场。

山魈 发表于 2016-3-28 15:17:25

手贱无底线:@

1409277760 发表于 2016-3-28 15:18:52

啥人都有

龙_哥 发表于 2016-3-28 15:19:10

关注。。。。。。

他自己 发表于 2016-3-28 15:39:57

对破坏公物的行为处罚太轻

三星照林 发表于 2016-3-28 15:57:10

我的孩来!这样的事都敢干?三十年前想都没人敢想呀!

越看越晕 发表于 2016-3-28 16:08:06

无语啊

冷雨夜1 发表于 2016-3-28 16:08:41

:lol:lol

liujinzhu 发表于 2016-3-28 16:09:45

应该学习新加坡,对故意破坏行为加大惩罚力度,监控探头应覆盖全城,发现故意破坏行为要严查重罚,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都没有戒惧心理,公民素质何时才能提高。

融通南北的 发表于 2016-3-28 16:30:58

逮住,剁了:victory::victory:

无涯 发表于 2016-3-28 16:40:10

关注   

新军人 发表于 2016-3-28 16: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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