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无天日 发表于 2009-7-21 11:49:24

我对【安德电脑城事件】的个人想法,,,,,,,,,,,,

本帖最后由 暗无天日 于 2009-7-21 12:35 编辑

安德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成了电脑城的代名词,就好象以前就把健力宝直接称呼为易拉罐一样。买电脑、数码产品也都是去那买。虽然谈不上什么感情,但是至少觉得,这是我们蚌埠人打拼下来的一块天地。用勤奋打拼下来的空间。

当年创业的时候,安德的商户们没有什么关系,没有什么特权。从到遥远的南方进货,运货,经营,跑业务都不知道流了多少汗。他们正是这样踏踏实实的在蚌埠这样一个长期被省内边缘化的悲情之地坚守了一块希望之地。

可是现在,也许这里也要沦陷了。。。。





根据《合同法》规定,就是房东要提价,租房的商户如果愿意接受租金,也有优先的续租权。当商户不愿意继续租赁的时候,东家才有权改租给其他人。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房东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抬高租金,而是就是要把你商户赶走。至于,再加上如果以前签的合同本身就是不符合合同法规定或者概念比较模糊且有争议的话,那么商户就可以针对合同的内容提出不同的解释,然后双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分歧!!!

可现实是,商户的合法权益可能根本就得不到司法的公正保护。如果现在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了,那么安德的商户还会这样情绪化地反应吗?有些人把他们的无奈维权称作“闹事”“刁民”,我觉得真的很可悲。。。

焦点靓仔 发表于 2009-7-21 12:28:32

你发到这里不知道干什么的,这又不是市民心声论坛

乱,是佳人 发表于 2009-7-21 12:33:03

政府腐败,宦官无能~~
才造就了今天的局面~~
不光是蚌埠~~
全国各地都是这样的现象~~

微澜 发表于 2009-7-21 12:42:07

一声叹息

xiguowen2008 发表于 2009-7-21 12:46:48

哎....以后还有什么能够值的回忆的..

残花盛开 发表于 2009-7-21 12:47:57

早晨走呢以为打架想看看来没看到

亿家生活 发表于 2009-7-21 14:35:02

一声叹息

毛毛雨 发表于 2009-7-21 14:38:05

听说要换到白马了。。。又远了。。。
但是希望各位保持好心态。。。
金子到哪都发光~!
一样把那做成蚌埠的新电脑城````
家喻户晓。。。

daqiyingxiong 发表于 2009-7-21 15:33:08

鄙视楼主关于经营户得不到司法公正对待的说法,纯属造谣,说话要有证据,他们走过司法途径吗?这些经营户为什么得不到司法的保护,因为在法律上根本他们的诉求根本是无理的。他们之前又不是没有请律师,为什么不起诉,因为律师告诉他们打不赢。原合同上他们同意服从商场的搬迁要求,也就是说不存在楼主之优先续租的说法。不可否认这些经营户的辛勤经营繁荣了市场、解决了一定的就业,但是没有市场和政府的扶助,他们能有今天吗?别的不说,这么大一个商场所有经营户,一年贡献的税收你知道有多少吗?才几万块钱,还不是市场和政府替他们争取的优惠政策。我是一外地人,机缘巧合接触到其中的很多内幕,实在有些看不过去某些人的说辞,如果这栋楼是私人企业的财产,这些经营户一点辙都没有,因为是国有企业的资产,又知道政府希望社会稳定,于是在那里掀风作浪。

daqiyingxiong 发表于 2009-7-21 15:37:51

同意,火车站商圈不是不能做专业市场,以上海为例,上海火车站附近的不夜城和地平线两个手机市场的出货量占全上海总量的8成以上,一到周末就是人山人海啊!相信只要通过经营户的努力和市场的支持,再创辉煌也是指日可待啊 8# 毛毛雨

xfbb 发表于 2009-7-21 17:13:57

表示理解。各位商户应该保持清醒和良好的心态。

芦苇 发表于 2009-7-21 17:28:59

鄙视楼主关于经营户得不到司法公正对待的说法,纯属造谣,说话要有证据,他们走过司法途径吗?这些经营户为什么得不到司法的保护,因为在法律上根本他们的诉求根本是无理的。他们之前又不是没有请律师,为什么不起诉 ...
daqiyingxiong 发表于 2009-7-21 15:33 http://www.ahbb.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大旗英雄貌似了解内情,有没有相关的合同,扫描或者拍几份上来,让大家当成民法案例,学习学习。谢谢!

彳余禾急 发表于 2009-7-21 17:38:50

我是安德的经营户。楼上有人说我们没有走法律途径。
一样请你说话要有证据。
蚌埠市政府 信访办,省政府。我们安德人 那个地方没有去过
有用吗?很多内幕消息 不想说而已。
特警为什么在我们堵路的时候使用暴力?
我们经营户的利益谁来保证?
百惠人半天偷偷的来接受房子,把锁都换了合适吗?
不了解的可以猜测,但是别否认别人的意见。因为你也是猜测。

新国米 发表于 2009-7-21 17:58:36

你到处帮白马说话 呵呵 看来你真的是利益既得者

daqiyingxiong 发表于 2009-7-21 18:03:35

这些显然不是司法途径啊!司法途径有仲裁、法院啊,你说的都是信访途径,可是你们这是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你让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怎么协调?再者说了,政府是没有协调吗?非要市长跑前跑后的才算协调吗?公改办、城投没有和你们沟通协商吗? 14# 彳余禾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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