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城管 发表于 2015-5-1 13:07:59
处理的太轻,起不到震慑作用,应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炫酷叼炸天 发表于 2015-5-1 13:09:25
必须支持。小白杨 发表于 2015-5-1 13:16:51
做工作了。你懂得!菊香 发表于 2015-5-1 13:18:21
表扬一下子!你在我心中是最美的蚌埠楼霸 发表于 2015-5-1 13:21:37
也就关几天罢了无用户名 发表于 2015-5-1 13:25:31
赞一个。:victory:五月光爱水的鱼 发表于 2015-5-1 13:36:36
做的不错。但楼霸还在,最好能联合多部门执法,连根拔起。wawj 发表于 2015-5-1 13:39:44
建议检察机关介入,查出内外勾结,胆大妄为之徒,该判刑的判刑,该扒皮的扒皮,震慑犯罪。一试深浅 发表于 2015-5-1 13:44:26
好,赞一个12345699 发表于 2015-5-1 13:49:38
据内部消息,当事人还写的你12345699 发表于 2015-5-1 13:51:00
据内部消息,当事人还写的谅解书,请求不要处理对方。没办法,以后还要在小区生活。小恐龙乐乐 发表于 2015-5-1 14:37:49
公安在线做的真是不错了,其实公安工作很杂也很难做,可以理解了。其他你象教育局,就不理你,你能咋样,我就老逼。易羽 发表于 2015-5-1 14:45:06
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神武飞扬 发表于 2015-5-1 14:48:52
小区业主一起上,打死楼霸黑耀石 发表于 2015-5-1 1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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