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由心生 发表于 2015-4-2 21:28:18

妓者的倾向性报道比妓女还不如——写在长淮派出所事件发生时

终于有时间看了完整版的”新闻报道“——如果这也叫新闻报道的话。
首先对长淮派出所几位警员的素质表示BS——我农村派出所大约都是这等素质。
但二胖记者的节操在哪???
1. 首先采集老太太方关于被打的信息(代替法院断案的权力是谁给的????)
2.老太太有医院开的骨折证明,医生方有骨折的法医鉴定。从证据上说,法医鉴定明显可信,除非你再次鉴定推翻结论,否则,一方当事人的”伪证“一词法院还没采集,你一个妓者采个P的信啊???
3.整个视频看不见完整的动作,倒是妓者不停地喊”你打我干什么??“,到底打没打,我认为推是肯定的,打人没证据,除非妓者喊的”你打我干什么“也是证据。
4.无耻妓者其实抓不住整个事件的关键点,就是那个拘留一方当事人的事,到底有没有拘留证,派出所肯定是没权批准拘留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点。

我们既不能放过这些个警员,更不能放过无耻妓者的偏向性报道(查一查这个妓者和当事人有没有关系,一水的蚌埠话,不是蚌埠人才怪)。
一句话:新闻报道必须客观公正,否则,比妓女还不如。

真的好想你 发表于 2015-4-2 21:37:42

楼主OUT啦!妓女现在换好听的名词了叫【性工作者】

魔由心生 发表于 2015-4-2 21:38:48

真的好想你 发表于 2015-4-2 21:37
楼主OUT啦!妓女现在换好听的名词了叫【性工作者】

要不叫“碧池”???

12345699 发表于 2015-4-2 21:42:26

本帖最后由 12345699 于 2015-4-2 21:43 编辑

投诉人其实是犯罪嫌疑人!高打医生在先!医生也不可能脑残地打一个70多的老太太!高正勇自己承认打医生!他自己反而恶人先告状!这就是长淮卫!

87791072 发表于 2015-4-2 21:47:42

长淮卫派出所与卫生院所做所为让人发指,论坛居然有人为其开脱!!

人真的是麻木到何种程度。

首先,也许记者有断章取义,但所作所为,主角们一颦一笑的的却却是人做出来的,没有半冤枉。你要真的心中坦荡为民办事,有P的圈套能让你钻。
其次,派出所里的民警们哪一点像警察,所做所为像人民的公仆么??其举手投足之间、说话语气哪点不是地痞流氓行径。纳锐人就养这样的禽兽么??
再次,案件已经两个月,就这么点事,几乎没半点进展,至今都没定案,单这一点足够说明办案民警工作失责。这点事都办不了,那要你们干嘛?纳锐人养你们何用??
还有,派出所滥用职权一目了然,说拷就拷,手续我们后面再补....真是呵呵。
再有,论坛里人真是无语了,知情权是公民起码的权利,公职人员办案本就公开、公平、公正。若没猫腻,凭什么不能问不能了解。法院判案还能陌生人旁听,本就有知情的权利,甚至我们每一个公民还都有监督公仆的权利。记者暗访,坛友还讥讽,真是无语。

还有很多就不说了.。。

真不明白坛友们的言论,是否事情没发生在你们身上,还是你们都已经麻木了,受害的主人公不是你,所以你们事不关己的心态来讥讽....

也许明天受害的当事人就是你我...

l冰雨 发表于 2015-4-2 21:51:23

别再丢人现眼了:lol:lol

幸福的人挺好 发表于 2015-4-2 21:51:41

为什么帮长淮卫锁平反的都是论坛新人呢?

忠诚卫士 发表于 2015-4-2 21:56:49

城管保安拆迁队!不及安徽长淮卫!

爱我珠城 发表于 2015-4-2 22:01:29

今天马甲明星多了起来,奇怪?!

luyinan911 发表于 2015-4-2 22:54:52

你可以质疑他,也可以反对他,但是请注意你的言辞,你的言辞只能说明你还不如他

魔由心生 发表于 2015-4-2 23:02:40

87791072 发表于 2015-4-2 21:47
长淮卫派出所与卫生院所做所为让人发指,论坛居然有人为其开脱!!

人真的是麻木到何种程度。


双方当事人骨折,为什么一方是受害者???

wanghongqiang 发表于 2015-4-2 23:07:52

什么也别讲了,有图有视频,大家心里有数

二十夜月 发表于 2015-4-2 23:08:32

我们说了都不算,在说都是马甲,是5毛,等公安局出结论吧。

魔由心生 发表于 2015-4-2 23:10:43

luyinan911 发表于 2015-4-2 22:54
你可以质疑他,也可以反对他,但是请注意你的言辞,你的言辞只能说明你还不如他

记者需要职业操守,我不用

wxlxp 发表于 2015-4-2 23: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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