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律师 发表于 2015-4-3 08:03:54

事件最终如何处理,就看记者们是不是说的都是真的,如果是不了了之他们会答应吗?如果真的不了了之,说明记者的报道有问题.是不是这个理?:)

潘芹芹 发表于 2015-4-3 08:37:28

鼓掌鼓掌鼓掌

有点紧张 发表于 2015-4-3 08:41:18

城管保安拆迁队!不及安徽长淮卫!

黄山红方印 发表于 2015-4-3 08:43:38

幸福的人挺好 发表于 2015-4-2 21:13
人民面前的大爷(长淮卫所),歹徒面前的孬种(马城所)

那楼主是啥啊,人间的天使,世界的救星?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你趴倒试试!

50146765 发表于 2015-4-3 08:44:04

调查没出来,都这么极端干嘛,真是公安出错在喷,要是记者违规操作这不是打自己脸?

如果回到过去… 发表于 2015-4-3 08:49:10

我想问下!如果记者真的和那个教导员进铁栏杆后的屋子里!你们想结果会怎么样!我相信大家全能明白!“你进来,你进来!我给你道歉”真正的意思!现在的JC还是JC吗?

恶魔双手 发表于 2015-4-3 08:49:37

顶起来

智能手机是毒药 发表于 2015-4-3 08:51:38

··························大家的意见呢?

liuzhu888 发表于 2015-4-3 08:54:11

:victory::victory::victory:

zwl 发表于 2015-4-3 08:56:01

楼主的帖子代表了大多数有良知人的心声,让那些五毛们去献丑去吧!让一群羊和一群狼一起生活 ,狼会觉得很民主 ,但如果羊也这样认为 ,那就是傻B了。

50146765 发表于 2015-4-3 08:57:42

天降大雪 发表于 2015-4-2 22:59
难道纳税人的话语权还要与纳税额多少挂勾吗?真是笑话!

顶起。

皖一 发表于 2015-4-3 08:58:15

无论事件的真像如何,就那态度让人寒心。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或资本主义制度的警察这么对待百姓都是必须滚蛋的。但愿这只是个案而不是普遍现象。

mlb180 发表于 2015-4-3 09:14:15

顶楼主,楼主说的好,不把老百姓当回事,这次是老太太,下次就是你我了

和尚也风流 发表于 2015-4-3 09:28:38

这次幸好是省台记者,要换成央视暗访记者,那就呵呵了

蚌埠老师 发表于 2015-4-3 09:29:56

:lol:lol:lol:lol:lol: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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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长淮卫派出所的所做所为另人发指,论坛居然有人为其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