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一家人
发表于 2015-2-16 14:03:15
知道了
迷你熊
发表于 2015-2-16 14:24:38
害人塘是全体蚌埠人的害人塘,不是哪一个组织的害人塘 ,听朋友说这里一些人非常霸道,这样下去就是有组织犯罪了,里面的爱好者也是敢怒不敢言,成了私人乐园了。
在淮之舟
发表于 2015-2-16 16:09:56
LZ心都操碎了,可惜喜欢骂人,素质亟需提高!
大化一同
发表于 2015-2-16 16:29:14
双子星
发表于 2015-2-16 20:02:33
大化一同 发表于 2015-2-16 10:21
不是我想跟人家较劲,是人家跑到我这里行使强权了。
支持楼主{:soso_e129:},是全体市民的
马甲11
发表于 2015-2-16 20:05:29
估计没啥用 还是年前回复的肯定都是空话坐看处理结果
简单简
发表于 2015-2-16 22:51:04
支持一下 害人塘是全体市民的 不是某个协会的私有财产 坚决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派正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zhengyccj
发表于 2015-2-17 10:47:57
楼主是和害人塘较上劲了
珠城雨季
发表于 2015-2-17 10:53:01
同意38楼说法
他自己
发表于 2015-2-17 11:13:37
公共场所,应当属于公众所有。这些所谓的协会很奇怪,比如楼顶养鸽子,造成比如噪音、气味等扰民情况,只要有所谓的信鸽协会批准,就可以养了,也就是说这些协会的批准文件比法律还要有效还要大,就可以合理的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了。
业余律师
发表于 2015-2-17 11:26:06
现在新建不能再让乱搭乱建了,不然以后想拆就难了:):)
愤怒的奶嘴
发表于 2015-2-17 11:28:05
:hug:
淮畔小子
发表于 2015-2-17 15:35:58
好好干,把他们干倒,不能让霸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