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天帅帅猴 发表于 2015-1-29 12:15:05

滨湖荣誉市民 发表于 2015-1-29 11:36
给蚌埠监狱点个赞,理由有三:1、一家省管单位能主动接受网民监督且快速回复;2 ...

不论国管省管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半空中 发表于 2015-1-29 12:19:46

路过、、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5-1-29 12:38:39

这部车确实经常过分!

l81 发表于 2015-1-29 12:39:36

是不是

扬眉看百态 发表于 2015-1-29 12:41:10

就是个驾驶员,是职工编制。回复中注明非公务员,是要说明对公务员的要求标准更高,处理也会更重,而非公务员则要求要低一些,罚款了事下不为例就行了。我是这么理解的。

s880511 发表于 2015-1-29 12:43:28

比罪犯能够约炮哪个监狱强!

541914155 发表于 2015-1-29 12:44:08

为什么每次出现这样的事,首先都会强调非公务员、临时工,难道公务员、正式工都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吗?

295181699 发表于 2015-1-29 12:51:33

风雨故人来 发表于 2015-1-29 10:53
且行且珍惜

管你吊事

珠城游子 发表于 2015-1-29 12:55:17

论坛很给力啊!

jfaumt 发表于 2015-1-29 13:02:40

处理太轻,基本上没有警示作用

1162166069 发表于 2015-1-29 13:06:23

处理的太轻描淡写了。黑龙江省的监狱出现的问题安徽的监狱会有吗?

cuizhi 发表于 2015-1-29 13:13:47

蚌埠论坛,大蚌埠帝国的门户网站

易羽 发表于 2015-1-29 13:18:36

给蚌埠监狱赞一个

好好过0107 发表于 2015-1-29 13:26:45

:L:L:L

超越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5-1-29 13:33:06

及时,快速,没有遮遮掩掩,没有回避。好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网友反映“司法局涉嫌警用公车私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