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偷情 发表于 2014-12-26 19:38:17

sunchen 发表于 2014-12-26 19:39:54

支持!占个位

苦海破船 发表于 2014-12-26 19:40:49

沙发。帮顶

苦海破船 发表于 2014-12-26 19:42:18

裸奔的都市精灵

宋门弟子 发表于 2014-12-26 19:45:30

这个事,按楼主的观点,其严重性,应该从根原上来杜绝!
即然不合法。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就不准须生产销售!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12-26 20:03:35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时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的交通工具,均纳入机动车管理???

   飞机,火车,轮船等也是交通工具,也要纳入机动车范围?;P

ABS 发表于 2014-12-26 20:05:44

蚌埠交通真的乱。

我们去偷情 发表于 2014-12-26 20:09:25

空军小宾 发表于 2014-12-26 20:16:17

支持楼主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12-26 20:17:06

我们去偷情 发表于 2014-12-26 20:09
死抬杠难道飞机火车火箭 不受管理吗   你见过不受管理就上铁路 天上太空 乱跑的吗请举例

   本来那个回复就是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因为你的发帖说是“纳入机动车管理”哦。{:soso_e128:}

shen1003 发表于 2014-12-26 20:31:48

矮油,我看到那个四轮电动车就烦,也不真烦!但是全国都在卖,既然到处都在卖,那就是国家法律规定内的,所以交警队估计也拿不了主意,还是看国家的规定。说真的,这个吊车,真是该彻底给他干光!还有那些拉生意的三轮车!

chp71469 发表于 2014-12-26 20:34:29

老交法落后于时代,要修订。{:soso_e113:}

chp71469 发表于 2014-12-26 20:34:55

老交法落后于时代,要修订。{:soso_e113:}

泡沫之夏甜心 发表于 2014-12-26 20:40:43

游离尘世 发表于 2014-12-26 20:44:55

: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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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四轮电瓶车上路 强烈 谴责 交警队 不作为 装傻 充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