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面
发表于 2014-9-8 21:23:55
现在知道订立合同时有言在先是多么得重要。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9-8 21:33:45
楼主话说的太满了。她卖啥,你就卖啥?价格还一半?这个事,楼主可得考虑好,别到时候你缺货,,,,,;P
五月光爱水的鱼
发表于 2014-9-8 21:38:41
这样的啊!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4-9-8 21:39:48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9-8 21:33
楼主话说的太满了。她卖啥,你就卖啥?价格还一半?这个事,楼主可得考虑好,别到时候你缺货,,,,,
老流氓
生活如此艰难
发表于 2014-9-8 21:45:20
说白了,就是房东看虾哥生意好,眼红了,也想自己干,就这么简单
菩提本无树
发表于 2014-9-8 21:45:37
你的优先承租权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在合同中另外注明。
凝宝贝
发表于 2014-9-8 21:46:03
做生意有点波折也正常
看见彩虹的狗
发表于 2014-9-8 21:51:05
肯定去外地见网友回不来了。
清发
发表于 2014-9-8 21:56:14
路过顶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9-8 21:57:15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4-9-8 21:39
老流氓
拜托,你能不能心理阳光点?我说啥了?人家要是卖黄金白银的,楼主敢半价和她拼吗?看好你那一段高速路就行了。(雨雪天气,谨慎驾驶){:soso_e128:}
小文子
发表于 2014-9-8 22:00:34
前阵子上火不能吃辣的,前天去马家买月饼,准备去你家吃,看到要转让。我是听说不写优先承租也该优先承租给你的,正式合同都有法律效应。不过你租房子前应该谈好的,百密一疏啊你!另外门头你可以带走啊。
我的小白
发表于 2014-9-8 22:07:55
瞟一眼就走
闲人不闲68
发表于 2014-9-8 22:12:24
啥人都有……
空军小宾
发表于 2014-9-8 22:19:16
哎,这就是租房子的好处
蚌埠小地主
发表于 2014-9-8 22:20:52
我看路北有个店,也叫什么胜,讲实话这样的房东怪无赖的,做生意都有不顺的时候,两年前我直接从房东那签的合同定好的没有空码子,结果生意干不下去了人家还是同意我带货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