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面 发表于 2014-9-8 21:23:55

现在知道订立合同时有言在先是多么得重要。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9-8 21:33:45

楼主话说的太满了。她卖啥,你就卖啥?价格还一半?这个事,楼主可得考虑好,别到时候你缺货,,,,,;P

五月光爱水的鱼 发表于 2014-9-8 21:38:41

这样的啊!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4-9-8 21:39:48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9-8 21:33
楼主话说的太满了。她卖啥,你就卖啥?价格还一半?这个事,楼主可得考虑好,别到时候你缺货,,,,,

老流氓

生活如此艰难 发表于 2014-9-8 21:45:20

说白了,就是房东看虾哥生意好,眼红了,也想自己干,就这么简单

菩提本无树 发表于 2014-9-8 21:45:37

你的优先承租权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在合同中另外注明。

凝宝贝 发表于 2014-9-8 21:46:03

做生意有点波折也正常

看见彩虹的狗 发表于 2014-9-8 21:51:05

肯定去外地见网友回不来了。

清发 发表于 2014-9-8 21:56:14

路过顶

十八子 发表于 2014-9-8 21:57:15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4-9-8 21:39
老流氓

    拜托,你能不能心理阳光点?我说啥了?人家要是卖黄金白银的,楼主敢半价和她拼吗?看好你那一段高速路就行了。(雨雪天气,谨慎驾驶){:soso_e128:}

小文子 发表于 2014-9-8 22:00:34

前阵子上火不能吃辣的,前天去马家买月饼,准备去你家吃,看到要转让。我是听说不写优先承租也该优先承租给你的,正式合同都有法律效应。不过你租房子前应该谈好的,百密一疏啊你!另外门头你可以带走啊。

我的小白 发表于 2014-9-8 22:07:55

瞟一眼就走

闲人不闲68 发表于 2014-9-8 22:12:24

啥人都有……

空军小宾 发表于 2014-9-8 22:19:16

哎,这就是租房子的好处

蚌埠小地主 发表于 2014-9-8 22:20:52

我看路北有个店,也叫什么胜,讲实话这样的房东怪无赖的,做生意都有不顺的时候,两年前我直接从房东那签的合同定好的没有空码子,结果生意干不下去了人家还是同意我带货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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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好吧,现在虾季结束了。我可以发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