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斗一牌
发表于 2014-8-19 11:26:17
招数太丢蚌埠人脸{:soso_e162:}
captain120
发表于 2014-8-19 11:29:09
这下好了,他进去了,顺便帮对方的店做个宣传
笨猫
发表于 2014-8-19 11:56:46
抓到就好!
万事兴
发表于 2014-8-19 12:00:19
就这个心理素质还做生意,真丢人
鸿峰abc
发表于 2014-8-19 12:18:47
:victory::victory::victory:
淮水悠悠
发表于 2014-8-19 12:19:27
真现世。
菊香
发表于 2014-8-19 12:23:26
小人!
珠城游子
发表于 2014-8-19 12:36:01
砸玻璃这个人的人品太差!:@:@
BBDR
发表于 2014-8-19 13:39:47
同行竞争莫用损招,合法经营质量取胜,天网恢恢,一定不要让警察蜀黍出手了!
说得好
五月光爱水的鱼
发表于 2014-8-19 14:03:40
不正当竞争的!
幸福的人挺好
发表于 2014-8-19 14:14:28
重罚
双胜砂锅龙虾
发表于 2014-8-19 14:18:28
现世。
家有狗狗
发表于 2014-8-19 22:52:47
这样的人,逮到应该枪毙
雪中的雾凇
发表于 2014-8-19 23:20:32
只有同行,才是真正赤裸裸的仇恨!
默默。
发表于 2014-8-20 09:35:54
和气生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