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地阔 发表于 2014-6-28 11:06:48

“多大事该”不就上电视蛮:lol:lol:lol

凯撒少爷 发表于 2014-6-28 12:06:48

肉厂屠妇 发表于 2014-6-27 21:44
等你亲爹在外面被人打的跟猪头似的,你再讲多大个事该。

说话客气点,深仇大恨的 ,搞的跟我弓虽女干你妈了一样

桃花潭 发表于 2014-6-28 12:35:18

自作自受!;P;P;P

tangwei 发表于 2014-6-28 12:37:47

严打时期{:soso_e113:}

易达电子 发表于 2014-6-28 13:29:34

多大的事该!不吊毛灰了吧!

lover 发表于 2014-6-28 14:02:25

:Q:L:L

火炬手 发表于 2014-6-28 14:29:57

:D:D:D

lover 发表于 2014-6-28 14:36:08

:victory::victory:

肉厂屠妇 发表于 2014-6-28 20:56:59

凯撒少爷 发表于 2014-6-28 12:06
说话客气点,深仇大恨的 ,搞的跟我弓虽女干你妈了一样

你妈和你姐是不是在东莞被抓了,你说不出人话了。

JN四海为家 发表于 2014-6-28 21:04:13

幻象追击 发表于 2014-6-28 21:14:24

公诉,轻伤害判应该是三年以下,综合考虑伤者的伤情,“多大事该“又上了中央台,态度又比较嚣张。
个人估计应该判2年半。

蚌埠老师 发表于 2014-6-28 21:30:38

快活了唉 蚌埠这样的人才多

肉厂屠妇 发表于 2014-6-29 12:22:20

凯撒少爷 发表于 2014-6-29 10:14
我一直怀疑我是否上过你妈通过你的表现 我更加自信了

你妈在东莞这么多年卖比养活你,你却连你亲妈都不放过,连畜牲都不如。

净化器 发表于 2014-6-29 12:33:08

累累累    不作死不会死

zgbbsxt1 发表于 2014-6-30 18:25:09

这样的人是该管教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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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105路打人事件后继报道,打人乘客转为刑事处理,将移交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