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灵魂 发表于 2014-6-19 22:46:53


1024 感谢分享

kskmj12345 发表于 2014-6-19 22:51:12

{:soso_e194:}

幸福的人挺好 发表于 2014-6-19 22:52:26

不看疗程,咱看结果

凝宝贝 发表于 2014-6-19 22:54:54

:victory::victory::victory:

淮水悠悠 发表于 2014-6-19 23:00:48

整改迅速   赞一个   希望今后执法者做守法的表率   整改时举一反三

淮河晚风9 发表于 2014-6-19 23:07:28

:victory:

我还是原来的我 发表于 2014-6-19 23:09:06

好样的,希望整改能善始善终。:victory:

空军小宾 发表于 2014-6-20 08:30:22

:time::time:

黑色北极熊 发表于 2014-6-20 08:51:10

黑色北极熊 发表于 2014-6-19 14:57
应该追罚,并给予通报

就是应该一视同仁啊

junlin0606 发表于 2014-6-20 09:02:57

做出回复是及时的,但是整改一定要到位!!

偶来 发表于 2014-6-20 09:42:36

执法者一定要守法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4-6-20 09:57:30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4-6-19 19:35
反应不迟钝啊!比10240快多了!
点个赞!提个醒!

估计1 0 24 0还会一直晚点下去。。。。。。

魅影骑士 发表于 2014-6-20 09:57:58

个人认为 处理意见此条不妥,“二是对查实属于本分局未挂牌车辆的车主提出严厉批评,即日起无论何种原因均要按规定悬挂车牌;” 因为 “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公安部123号令,严格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的规定,其中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扣12分。如果是一般驾驶员 能紧紧严厉批评了事吗?

有话好好说001 发表于 2014-6-20 10:00:50

不挂车牌表面看只是一种现象,从本质上看还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怪,公务人员中总是有那么一小撮人有特权思想,应严厉打击。

永和豆浆 发表于 2014-6-20 10:09:35

知错就该,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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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山公安分局关于网民反映“门口设减速带及停放车辆”的处理情况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