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一生 发表于 2014-6-19 08:44:00

楼主此贴已发,下次有的无牌车主就知道把车架号用东西挡住了。;P

腾飞南木 发表于 2014-6-19 08:45:08

:D:D:D

bbxfzdslb 发表于 2014-6-19 08:52:57

华运超市 发表于 2014-6-18 19:13
不是熊吗,顺带一提,党啊,个能把消防支队门口的也给去了?俺天天走那走,都颠死掉了………乃个回帖说那是 ...

消防支队(东海大道和龙腾路交叉口)门口没有减速带啊!我也是天天路过那里,没见的有。到时这些天都在修路,搞得很脏。

从来不偷菜 发表于 2014-6-19 08:57:29

本帖最后由 从来不偷菜 于 2014-6-19 09:06 编辑

      减速带的事,是问题但不是亮点。亮点确实在无牌车上,车主是谁是焦点,车主要么是处来办事的老百姓,要么是公安干警,楼主没有公布车架号谁也讲不清,直指警察我觉得有点偏激。现在我们大胆猜想车主就是警察,警察为什么要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违法不被摄像头拍下,作为警察应该带头守法,这种警察应该受到指责。但是即使是警察可能也要区别对待,可能确实有办案需要的,我听一个朋友讲,某地一公安的车出事后,在后备箱里发现三副牌照,很多到场的记者对事故本身不感兴趣了,转而关注三副牌照的来历,就在媒体准备曝光此事时,才发现事故中死亡的民警是一个缉毒英雄,每次跟踪毒犯时为了伪装他都要经常更换牌照,甚至折掉牌照。不知道他这样做有没有违法,媒体后来在报道时都给予了包容和理解。所以对这件事还是不能一概而论。

黑色北极熊 发表于 2014-6-19 09:14:02

强烈支持楼主

刺头 发表于 2014-6-19 09:14:21

8点左右路过,又看到一辆无牌奥迪A6逆向停车。

maxv 发表于 2014-6-19 09:19:47

此贴有劲赞楼主

山魈 发表于 2014-6-19 09:26:40

:lol:lol:lol:lol

qqhhbb206 发表于 2014-6-19 09:38:09

295181699 发表于 2014-6-18 21:58
副县级!

我来解释一下,不知你是否同意。像公安局、财政局的级别国家从来没有规定比教育局、卫生局高半级,实际上一样,但是财政局、公安局因为是重要政府部门,所以一般是市或区的常委兼任,所以外面人看来以为区公安局是副县级,实际上是局长常委的身份,而不是单位级别。不知你是否同意。

limingly 发表于 2014-6-19 09:59:28

盼望结果!

真空包装 发表于 2014-6-19 10:06:02

ABS 发表于 2014-6-19 10:10:12

从来不偷菜 发表于 2014-6-19 08:57
减速带的事,是问题但不是亮点。亮点确实在无牌车上,车主是谁是焦点,车主要么是处来办事的老百姓, ...

明白喽,这个分局的英雄好多哦。。。

wankoo66 发表于 2014-6-19 10:19:49

监督,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法律,不仅仅只约束老百姓!

只看不议论 发表于 2014-6-19 10:25:23

坐等结果

淮河晚风9 发表于 2014-6-19 10:35:22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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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山公安分局,可否去掉非机动车道上的减速带?门口停放的车辆是亮点!欢迎坛友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