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走进法院第三期 ,杜绝传销、从我做起!
本帖最后由 蚌论糖糖 于 2014-5-8 17:14 编辑今天上午可不是糖糖一个人去法院听审哦,在蚌埠中院的邀请下、蚌埠论坛的组织下,有15位网友跟随糖糖一起走进法院旁听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的庭审。
这起案件,是被告人韩某某对其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提起的上诉。上诉人,韩某某,大学文化,是一名退休的老教师。本该安享晚年,却在传销组织“明明商”洗脑的后,成为组织的活跃分子,组织、领导传销,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她的人生涂上了不和谐的颜色。
随着案件的审理,糖糖和各位网友了解到,明明商传销组织的以金钱利益为诱饵,以“生根发芽”的形式逐步发展下线,然后根据生根发芽的情况领取工资。这个也是一般传销组织发展的方式。
这起案件糖糖感触很深,因为我身边就有同学进入传销组织后,彻底失去了消息,至今音信全无。所以这次法院选择这样一起案件作为“公开日”的听审案件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通过亲自观摩,让大家知道传销的巨大危害性,以及提高网友的法律意识。
下面糖糖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一 、传销活动的危害性
传销活动一般都是在亲朋友好之间先发展、相互欺骗,一个人被洗脑,然后带着周围一群人遭殃,因此家庭危害性巨大。同时,传销活动的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更是无法估量的。很多人因此上当受骗、甚至倾家倒产的都有。前几年,传销活动十分猖獗之时,有很多人被利益蒙骗,深陷组织之中,受到虐待、大骂、限制人生自由等,很多家庭因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天上掉馅饼的事根本不存在,不能因为贪图小便宜而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二、这起案件的特殊性——老年犯罪。
这起传销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明明商传销组织里的成员一般以老年人为主。而老年人意志力薄弱,又容易受到欺骗。就像本案里的韩某某在加入之时并没有认为这是种传销违法行为,反而认为是像组织宣传的那样,是为促进党和国家的号召来为文化发展而服务的组织。可见,现在的传销组织为自己披上了“华丽的外衣”,保持“火眼金睛”,不上当受骗就更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传销组织里的老人们又瞒着家人,在他们不知情的状况下用家人的身份证报名加入传销组织。因此,如何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就成为社会迫不及待需要解决的难题。
三、受害人到犯罪者的身份转变
本案是上诉人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在退休后被洗脑加入传销组织,她也是传销的受害者。可她并没有停止活动,继续发展下线,宣传组织精神,让更多的像她一样的老年人上当。因此,社会危害性严重,她也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
四、如何杜绝传销
如何杜绝传销活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糖糖觉得要杜绝这些恶习,不仅要在社会大环境上加强整治,个人的素质也必须提高,只有真正认识到危害,才能减少这些案件的发生。当然除了教育的、行政的等手段,也还要保持对此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只有社会方方面面的配合,才能彻底捣毁传销组织、消除传销行为。
在两个多小时的公开庭审后,中院宣传科的领导又带领大家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为民服务的环境让人大开眼界。以及院史陈列室和廉政教育室,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很多网友表示,都是第一次来到法院,这样的机会特别难得。同时,每一个网友都在这次活动中受益颇深,真真切切感受到法院文化。
最后,再一次感谢蚌埠中级人民法院对蚌埠论坛的信任与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
最后,再一次感谢蚌埠中级人民法院对蚌埠论坛的信任与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
其实我也想去,不过今天上班! 赞一个! 可以看出,糖糖的文笔和文字功底还是不错的 糖糖水平高{:soso_e179:}
应当就本案中传销行为为例,将传销行为的种种行为特征结合实例说明,让大家更能看清楚什么行为是传销行为,更有教育意义。 他自己 发表于 2014-5-9 08:08
应当就本案中传销行为为例,将传销行为的种种行为特征结合实例说明,让大家更能看清楚什么行为是传销行为, ...
感谢您的建议,糖糖一定会注意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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