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光爱水的鱼 发表于 2014-1-9 15:22:25

守护平安冬季!

人生豪迈 发表于 2014-1-9 16:03:29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苦海破船 发表于 2014-1-9 16:06:12

关注结果?

sunchen 发表于 2014-1-9 17:03:56

这不就是香港的一楼一凤嘛,擦~

anhbblb 发表于 2014-1-9 17:06:42

{:soso_e111:}

天空的鹰 发表于 2014-1-9 17:18:51

快过节了又要忙了 今年又不知道要发多少过节费了 逮的越多发的也多

註啶贁給兲眞 发表于 2014-1-9 17:20:14

好样的,守护平安

做人厚道 发表于 2014-1-9 22:46:03

:victory::victory::victory:好

打擦结合 发表于 2014-1-9 23:33:46

:):):)

笨笨的会计 发表于 2014-1-9 23:41:01

那么明显的红灯区,还用举报吗

wangjun2222 发表于 2014-1-10 00:01:14

我家被盗半年多了,报案后重案大队来拍照就走了,警察跟我丢失的钱一样都无影无踪了,全部消失了。。。。:'(:'(:'(

732882 发表于 2014-1-10 00:04:45

其实我就好奇想问一下睁眼瞎。。。蚌埠还有哪个大浴场没有。。。。。

星仔1985 发表于 2014-1-10 00:30:47

   本来年底收房是件很开心的事情,可现在一肚子气。1.收房通知书下来了,面积多了四平,面积价差不是按国家3%规定,是按多退少补,我就想问万一面积多了20平,难道我们要交20平的钱?那我们当初选这么大平方的目的是什么,不还是预算有限,不想太大面积,有钱我不买别墅啊!大家都是冲着荣盛房地产在蚌埠名望,所以很信任的签了荣盛的购房合同,现在才知道是霸王条款,要不是收房时通知书上多出很多面积价差,业主们到现在都看出合同的猫腻,该知道他们合同有多深的水了吧!2.既然有合同,多退少补我们也认了,原来说好的公摊呢,不管谁买房也不想套内面积不但减少,多出的几平全是公摊,是,你们一到四层是物业 ,难道我们就要为你们物业的公摊来买单?售楼小姐说了,你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是,现在是法制社会,谁叫我们签的是霸王合同呢,签合同前把业主当菩萨供着,现在的态度…荣盛的合同可是经过他们律师团一个字一个字研究出来的,摆明了业主们是弱势群体。现在售楼小姐的姿态就是我不怕你们,看你们都翻出多大浪,态度非常强硬。本来看中荣盛在蚌埠的这块招牌,现在才知道大错特错。我一直都不明白,这种霸王公司,怎么就能在蚌埠立足?

你不是你 发表于 2014-1-10 11:26:34

蚌埠日报社对面从朝阳桥搬过去的洗头房怎么没人抓!..

O(∩_∩)O哈!

鹰之心 发表于 2014-1-10 11:44:26

液化气换气点设在小区楼下,请问你们公安部门批准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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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感谢网友提供线索,我们将依法打击“黄、赌、毒”,净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