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an01 发表于 2014-3-26 22:20:31

楼主做的对,那失主不对!
俺在想,那两个女子应该为自己的错埋单,应该如何埋单,俺还没想好,但似乎不是楼主不打马赛克。她们应该收到怎样的惩罚呢?
我想她们应该下辈子继续投胎在中国

咆哮的风 发表于 2014-3-26 22:24:32

:victory::victory:

海水≈≈ 发表于 2014-3-27 14:20:39

这就是现今的社会风气

夏天冰 发表于 2014-3-27 14:52:24

被偷倒霉。

这里好像很热闹 发表于 2014-3-27 15:11:27

哥你太牛掰了~   霸气

灵灵灵 发表于 2014-3-27 15:17:47

活该偷她。

挥霍的人生 发表于 2014-3-28 19:37:10

楼主威武:lol

蚌埠人在外地了 发表于 2014-3-28 20:27:00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陆杰 发表于 2014-3-28 20:37:17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观者清 发表于 2014-3-28 20:56:04

为楼主的行为赞一个!为失主的怕事,害人害己的行为{:soso_e119:}一个。

留住136 发表于 2014-3-28 21:38:24

感谢楼主,支持楼主

wangjun2222 发表于 2014-3-28 22:24:53

:@:@:@

恶魔双手 发表于 2014-3-28 22:28:36

是谁发明了婴儿这种外星生物,完全无法沟通,裸机一部,没配任何文档。待机极短,二小时一充,且耗电量惊人,且无法退货更换走三包,随机需要大量周边配件,且铃声很烦,且需要自己慢慢摸索着安装语音系统、操作系统,且还限购哦。神回复:可是你们很喜欢其开发过程…~

二斤草莓 发表于 2014-3-29 07:54:08

:@:@:@

和谐家园 发表于 2014-3-29 09:52:41

顶楼主
页: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查看完整版本: 有些人被偷活该!美女,你能不要这么孬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