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安在线-新安晚报《蚌埠一产妇“平安”出产房后大出血而死》
转一下,这里面有一些细节,虽然仍不够细。28岁的蚌埠一中英语老师赵红(化名),1月2日通过剖腹产手术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在推赵红出产房时,护士对赵红丈夫报喜说“一切顺利,母女平安”。可是,一个多小时后,还没来得及给孩子喂上一口奶,赵红就再次被推进手术室,因为她被发现大出血……
-事发产妇大出血而死
1月3日上午,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产科病区内,刚刚出生一天的两个女婴正在家人的照顾下休息,对于自己的母亲发生的意外,她们显然是不知情的。赵红的丈夫秦浩红着眼睛告诉记者,他和在蚌埠一中当老师的赵红是2006年国庆节结的婚,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去年得知妻子怀孕后,他便开始期待小宝宝出生的幸福时刻。1月1日,他和妻子带着孕期检查一切正常的检查单,来到了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产科,1月2日上午8时,怀孕足月的妻子走上了手术台,接受了剖腹产手术。
秦浩称,当日上午9时30分,手术结束后,妻子和两个双胞胎女儿被共同推了回来,此时,妻子仍在昏迷中,护士只说了声“一切顺利,母女平安”后,便离开了。此后,护士为赵红换了几瓶吊水,其间并没有对其特殊照看。直到10时50分许,沉浸在初为人父喜悦中的他,发现连接床头的血压检测仪报警后,才发现情况不对。随后,过来检查的当班护士发现赵红有大出血症状,赶紧通知手术医生,之后,赵红被再次推入手术室,医生告知他,将准备切除赵红的子宫。为了保住妻子的性命,他随即在手术意见书上签了字,并按照医院的安排提取了血浆等候输血。可在手术室门外一直等到下午5时多,他却等到了妻子因为大出血离开人世的噩耗。
-亲属医院耽误了治疗
在该医院,与院方正在进行交涉事宜的赵红的舅母丁素云告诉记者,对于赵红的出事,家人实在是太痛心了。经过向医疗专业人士和相关法律人员咨询后,他们认为,对于赵红这样的双胞胎产妇,院方理应高度重视,充分拟定手术方案,并备足血源。该例手术结束后,理应对产妇和婴儿均进行看护,而在院方的记录中,家属只看到了对婴儿的病理记录,对赵红的记录竟然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说,对于产妇出产房后的照顾观察,医院是没有尽责的;此外,在下午进行切除子宫的手术中,竟在那时才通知进行配血,等到手术开始,已经耽误了最宝贵的一段时间了。作为家属,他们认为医务人员没有尽到职责,没有认真落实医嘱,从而导致了产妇大出血死亡。
-学校她是位好老师
在医院采访时,记者不时看到眼圈红红、学生模样的人来到赵红的病房。而病房里,那部赵红已永远不能亲自接听的小灵通,还不时接收到新的信息,“告诉我,赵老师,同学们说的都不是真的!”“老师,一路走好……”
蚌埠一中的庄校长告诉记者,2002年赵红从安徽师范大学英语教育专业毕业后,便在该校任教,“作为青年教师,她对学生感情颇深,是位好老师”。短短几年来,她已多次被评为全校的优秀班主任,还被授予“教坛新星”称号。“对她怀上双胞胎,学校师生都认为是一件大喜事,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院方医生已经尽力
“对于这样的不幸,我们也非常伤心”,1月3日中午,蚌埠市妇幼保健院杨军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杨军院长解释说,对于这名产妇的不幸身亡,院方认为原因是产妇腹内怀有双胞胎,导致体内子宫壁扩大,子宫收缩乏力随后造成大出血,院方也立刻采取了补液和输血等抢救措施,但非常可惜,没能挽留住她的生命。
就赵红家属提出的责任问题,杨院长表示,手术医生已经尽了全力,最终结果双方将通过权威部门来进行认定,医院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关于赔偿问题,该医院承担的,医院一定会负责。”李勇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再转,百度贴吧中当事人一方的部分观点。
……我作为事情的知情者,对此事件作此说明1、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过妇幼保健院的手术室,据我老婆说,这个手术室和蚌埠第一人民医院相比,相关手术器械配置连一院的一半都不到,在我坐在手术室门口的等待的几个小时里,看到不少于8次护士从四楼手术室下到一楼去取药,拿仪器,一点手术准备都没有;
2、家属从来没有辱骂不相关医务人员,骂其他人有什么用,不参与治疗手术与此又有何关系呢?
3、你所说的即便是医疗事故,我可以确切的告诉你,就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因为在赵宏的术后观察记录上,从10点半到11点50分是空白记录,而且还是家属通知护士赵宏血压报警,11点50分发现时已经大出血了,且血量不少,直至下午2点半才进行输血,而且血是从市中心血站取血,在取血之前又交叉配血试验,大家可以想一想,10点半到下午2点半,你身体内的血够流的吗?
而且在赵宏老师剖腹产后,是大人和孩子同时出手术室,在一般的程序上是孩子先出来,大人要在手术室观察1~2小时才出手术室,这个过程到哪里去了?
4、试问一下,如果没有家属在手术室里,赵宏老师的遗体还能有保护吗?家属的行为可以理解。
5、托人去妇幼保健院的是不假,是家属的信任才会去的,作为蚌埠市专科妇幼医院,难道连一个剖腹产手术都有难度吗?那何必又要接受呢?难道找熟人有错吗?你做事情都相信陌生人吗?可结果呢熟人找的医生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
6、‘双胎妊娠本身就存在产后大出血的危险因素’,赵宏老师在产前检查中,无论是第三人民医院,还是蚌埠市妇幼保健院,都检查胎儿发育良好,胎位正常,产妇身体健康,无其他疾病和慢性病,医学历史证明,剖腹产比顺产要更安全,死亡率更低。既然知道有大出血的可能,为什么事前不备足血源呢?这是谁的责任呢?
楼上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不知道你是医生?护士?打扫楼道的?但是从你的言语中,我觉得你的专业知识很匮乏,我暂时给你当当老师,你可以从以下链接学习:
http://www.jkb.com.cn/document/47231.htm?docid=47231&cat=09F&sKsyWord=null
…… 非常同情,给他们亲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一定要严惩! 希望当事人面对事实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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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医院还是关门吧 妇幼你关门吧,不要再害人了!全市人民都害怕你了! 现在的市级医院也被一些人搞坏了啊!多可怜的一家人!奶奶的还好我老婆是在淮南生产的!/:A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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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医生奇掉了。。。特别在深圳
医生根本不看人
只会说三个字
剖腹产。。。
因为手术费贵。。。 生孩子不怕死去妇幼 赔钱吧,也只能赔钱了,钱也换不回生命。/:A022? 把妇幼炸了吧!少害几个人!:( 试问一下这医生够不够专业,我也是学医的,手术前医生心里要有个谱吧,等到事后说什么双胞胎导致子宫壁扩大,一个有经验的医生,能有点判断能力吧。
你说你没有任何责任,牛顿第三定律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那么责任是双向的。
还有一个在蚌埠一中baidu贴吧乱叫的人,说什么追究一中的法律责任,说人家散布什么什么信息,不知道这中间有没有什么猫腻。
社会舆论的力量是何等强大啊,能杀死一个人,也能救一个人。
蚌埠的警察如果真像那贴上说的那样,这给我们青年一代脑海里一个什么印象,黑暗。。。
我只想说一句,赵老师,一路走好,寒风凛冽,想到您的笑容,心中升出暖意,泪水在眼圈里徘徊,画着同心圆,如果真有轮回的话,希望还能叫一你,Miss.Zhao!赵老师......
眼前仿佛闪现出您的笑容,看着喧嚣的世界继续喧嚣...... 我所知道的部分情况:
1. 为赵老师主刀手术的医生也是妇产科主任曹雪梅是在手术前几天应赵老师亲戚(也是妇幼保健院院职工)的邀请,利用元月2号休息日来为其进行手术的,手术日期是赵老师及其家人选定的。据我所知,保健院上到领导下到一般职工有亲友熟人来院剖腹产生孩子绝大部分都是请曹主任来开刀的。这可以从赵老师的亲戚处得到证实。
2. 曹主任于元月2号早上8:30 左右到达医院,与当日的值班医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完成手术后,于10:00左右下达医嘱,医嘱中明确指出“注意观察子宫收缩和阴道流血情况”。这一点可以从赵老师家属复印的全部病历中得到证实。
3. 下达完医嘱后,曹主任就回家了,(休息日被本单位职工邀请来为其亲戚做手术,手术完了自然也就回家了)。赵老师母女从手术室回到病房后,就应由当日值班的病房医护人员负责对其治疗、监护等。赵老师的大出血恰恰在回病房后一个半小时左右发生的而不是出在手术过程中!!!
4. 下午13:10左右,曹接到赵老师出现危急情况的电话后,立即赶到医院对其进行抢救。抢救的过程我不知道,也不能随便说。
曹雪梅作为妇产科主任,在日常工作中,其他医生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都是喊她去处理的。她不是医技拙劣的医生,也不是不负责任的主任。否则的话,赵老师的亲戚也不会请她来为赵老师做手术。
大家可以根据《新安晚报》刊登的报道,结合我以上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谁有过错?问题出在哪?谁应该负相应的责任。
我们祝愿赵老师一路走好,我们祝愿赵老师的孪生女儿永远健康成长。 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赵老师,一路走好! 妇幼的医疗条件, 觉得达不到处理,突发状况的处理能力,唉,换家医院也许经不会发生这样事情,赵老师一路走好,家人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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