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3 01:23:06

和一角sunbinnan商榷《罚款2000在交警队刷卡是否有问题》》》

本帖最后由 我是来打酱油的 于 2013-7-23 01:27 编辑

sunbinnan 没买强制险被罚款1900,很同情你,你想知道程序问题,我来说说我的看法,我和珠城一角的看法不一致,所以单独开一贴讨论。
不知道细节的朋友,可以看看 http://www.ahbb.cc/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22353&extra=page%3D1

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注意,47条指的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多数是指简易程序,而你是一般程序,有笔录的,不属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因此,警察不得依据47条当场收缴罚款。
“经当事人提出”是关键点。你没主动要求当场缴费的,那么警察就已经违法了。

楼主你再看看处罚决定书写的执行处罚的方式是: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缴纳。。。。。这个罚款缴纳方式已经明确了,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在15天内自行缴纳,如果你不缴纳,按每天3%最多不超过100%的罚息,而且,交警队也只能在两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曾经在星期天到扬州玩,扬州警察在搞神马“亮尾工程”,警察大白天的在路口说我等红灯时候,刹车尾灯有个不亮,当场处罚100,我签字后,我拒绝当场交钱,警察只好把证件还给我,放我走人。而银行又不上班,我当天回蚌埠就没交罚款。如果扬州警察向蚌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罚款翻一倍到顶的事了,现在已经过了2年的时效期了,警察也无权提出强制执行了。不了了之了,你懂的,我不是让你拒绝缴纳罚款,我只是告诉你,不主动交罚款是什么后果。{:soso_e113:}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书签字后,应当立即归还驾驶证行驶证和被扣车辆,当场放行。你在处罚决定书签字后,警察必须放你走,而不是强制你刷卡

因此,交警队让你当场刷卡缴纳罚款,与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缴纳方式严重不符,涉嫌程序违法。这是硬伤,你再看看pos单上显示的收款单位是谁?如果刷卡单上的收款单位不是财政专用的罚没款账户,而是交警部门,这就违法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那问题更严重了。

第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如果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不是你,是你借朋友的车,你仅仅是“驾驶人”,那么,这个处罚必须撤销,由交警队重新作出处罚,只能处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驾驶没有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了,只能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处罚决定书只写被处罚人、手机号码、驾驶员档案编号、机动车牌号、发证机关等等内容,故意隐匿不写机动车所有人,这不是疏忽,而是心虚。当然,如果登记车主就是你本人,那你活该。

第三
告知书是处罚前进行告知,依法应当告知你罚款多少钱,但是这个告知书竟然没告诉你处罚的实质性内容!很明显,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第四
拦截你车辆的,必须是正式民警,必须着装整齐,协警拦车,就是程序违法,依法应当撤销处罚
和你谈话做笔录的,也必须是两名以上的正式民警,并且出示证件,你再检查一下告知书上是否有警察签名
是否给你盖有省级财政部门“罚没款专用章”的收据????????。。。。总之,好多问题吧

警察在执法中,往往只关注“结果正义”-------你违法了,我就必须罚款!忽略了“程序正义”,-----怎样进行处罚?

建议sunbinnan3个月以内到当地法院诉讼,费用是50块钱,警察会主动和你谈如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soso_e11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3 01:43:15

我看你重点问的是刷卡,如果不是你主动要求当场缴纳的,刷卡就肯定是违法了。况且,还不知道这个钱进了谁的账户呢

天涯vs明月 发表于 2013-7-23 02:12:21

还不知道这个钱进了谁的账户呢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7-23 04:42:01

本帖最后由 我爱珠城每一角 于 2013-7-23 04:48 编辑

楼主对交通法规知识灰常熟悉,建议也很好!关于刷卡的问题我就不想去多解释了,罚缴分离你应该懂的!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的话完全可以拒绝签字的,但是法律文书效力同样有效,被处罚人可以在60日内向当地交警支队法制科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爱我家园 发表于 2013-7-23 06:13:00

这酱油打的!水平真高!

五月光爱水的鱼 发表于 2013-7-23 06:33:28

学习了!

dww3606 发表于 2013-7-23 07:06:48

月亮车手 发表于 2013-7-23 07:42:53

一角解释的有点简单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3-7-23 08:02:25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7-23 04:42
楼主对交通法规知识灰常熟悉,建议也很好!关于刷卡的问题我就不想去多解释了,罚缴分离你应该懂的!如果对 ...

不错!交警在线没有一角在线来得快,从中可见找公家不如找朋友。

开心就好1234 发表于 2013-7-23 08:31:05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3-7-23 08:02
不错!交警在线没有一角在线来得快,从中可见找公家不如找朋友。

楼上的老大,啥都是被你看透。洞察世事,了如指掌呀

开心就好1234 发表于 2013-7-23 08:37:13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就好1234 于 2013-7-23 08:43 编辑

此帖是我在论坛看到的关于法律最细致最精彩的帖子,看此帖最大的感受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值得一看,值得学习。虽然楼主谈及的仅仅是行政处罚中的细节,但是确是行政处罚中的关键,细节没有处理好,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行政处罚无效。更彰显的行政机关水平不高,重处罚而轻教育的本质。

qqhhbb206 发表于 2013-7-23 08:42:07

好啊,楼主是学法律的吧

在沟里 发表于 2013-7-23 08:46:25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3-7-23 08:49:28

开心就好1234 发表于 2013-7-23 08:31
楼上的老大,啥都是被你看透。洞察世事,了如指掌呀

谢谢老弟,生就直肠子,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n6600 发表于 2013-7-23 08:52:13

还是学法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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