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m66859
发表于 2013-4-25 12:38:39
我也不敢说话了
rwz高飞
发表于 2013-4-25 12:40:09
没办法!!!!!!!!!!
胜利属于我
发表于 2013-4-25 12:53:44
不拆,河北哪來有人气的呢?
温煦
发表于 2013-4-25 13:05:24
{:soso_e127:}
中都布衣
发表于 2013-4-25 13:07:37
不可能:1、政策不允许。依据市26号文是根据国务院590号文制定的,国务院590号共五章35条,市26号文共五章48条。其中第二章征收决定的第8条有6项(两个文件一字不差),都与光彩无关。2、现实不可能:刚建几年,刚走上轨道,接着就扒,太折腾,不顾老百姓的利益,桥北的路桥就是例子。有违习、李的执政理念。
也可能:1、有利益驱动;2、拆迁是0,项目就是0;拆迁能拆出项目,拆出形象,拆出广大干部的精气神。所以有可能拆。
呆头鹅
发表于 2013-4-25 13:41:51
民主尚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
感觉还不错
发表于 2013-4-25 14:33:13
路过!!!1!
bblh0552
发表于 2013-4-25 14:36:18
{:soso__7712040752551837430_2:}
吕有才
发表于 2013-4-25 16:18:21
不是说太平街整体搬过去吗?
吕有才
发表于 2013-4-25 16:18:52
我觉得这个比较靠谱!太平街太破了
滨湖一角
发表于 2013-4-25 16:24:08
蚌山区会同意?至少损失1个亿
老江湖
发表于 2013-4-25 16:24:34
是沿街(东海大道)的吧???
蚌埠人1
发表于 2013-4-25 16:36:45
恐怕楼主搞错了吧?
二马路小商品市场整体搬迁到义乌商贸城倒是有可能的!!!
雪山孤狼
发表于 2013-4-25 16:41:04
不太可能
中都布衣
发表于 2013-4-25 22:17:1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是要先补偿后征收的,国务院590文和蚌埠26文都有明确规定。补偿不到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