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lqyjlhlqyj 发表于 2012-12-29 09:13:32

对楼主这样不属实发帖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註啶贁給兲眞 发表于 2012-12-29 09:14:10

{:soso_e120:}一看不是公安车,没有炒作价值,关注度明显不高了!

爱我珠城 发表于 2012-12-29 09:17:13

貌似认识,呵呵

关爱人生 发表于 2012-12-29 09:33:39

楼主曝光的好,知道错误也能及时改正

海军526 发表于 2012-12-29 09:37:51

晕。。。。。

无与伦比的美丽 发表于 2012-12-29 09:44:06

现在公安局的车,都不敢公车私用了。

西风烈 发表于 2012-12-29 09:47:31

公安司法不分家。

zouyuping 发表于 2012-12-29 09:55:17

ahbbjgj 发表于 2012-12-29 09:56:52

路过,顶下!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2-12-29 09:57:27

怪不得昨天的雪下的这么大呢?呵呵!原来如此啊!

天空不再藍 发表于 2012-12-29 09:59:06

难道司法局就可以无法无天吗?

一定要幸福 发表于 2012-12-29 09:59:50

司法会关注低呢?

胜利属于我 发表于 2012-12-29 10:13:49

更要查出來!

万里婚车公司 发表于 2012-12-29 10:24:41

{:soso_e179:}

香浓咖啡 发表于 2012-12-29 10:30:31

现在不都这样吗?谁让人家是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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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昨天我发的公车私用的帖子更正-----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