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部分征房产税
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现在怎么感觉到未来生活的压力,为什么国家都伸手向老百姓要钱呢?】
还原房还45平方每人 按人面积 不按套征税比较合理 毕竟类似大老板几千平别墅不征税 百姓两套20平征税说不过去 ABS 发表于 2012-11-28 18:04
按人面积 不按套征税比较合理 毕竟类似大老板几千平别墅不征税 百姓两套20平征税说不过去
同意。。。 开征房产税,就是增加百姓负担。如果不是为了敛财,而是为了保证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很简单,不用开房产税,只要开征房产交易得利税即可。你买一套房子,再转手卖掉,可以,如果有差价,请按差价的80%到90%来交税,让炒房者无利可图。当炒房无利可图时,房价还会无限制的升高吗?德国就是这样干的,所以德国就根本不存在房地产泡沫的问题。 呵呵~有是税~~哈哈哈~只能笑笑~ 控制一人多房,好! 顶 这税是越来越多,他奶奶的 一睡解百忧 人均超过400平方则免税。。。。。。;P 多看看经济学! 国外就没有社科院这个垃圾部门 这个税我看可以收 老百姓是绝对不会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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