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izhi
发表于 2012-10-19 09:14:03
大人,此事定有蹊跷。
cuizhi
发表于 2012-10-19 09:14:55
大人,此案定有蹊跷。
很想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12-10-19 09:15:46
没用,铁路遇此案例只是赔钱,不多!
山魈
发表于 2012-10-19 09:17:22
人家有轨道的,你走人家的路轨,找死!
wdlpsww
发表于 2012-10-19 09:45:57
元方道:“小的愚钝,还请大人明示”。狄仁杰道:“前天蚌埠论坛就有此贴,交通事故,何来的草菅?该是谁的责任,赔钱了事。”
lixianglx
发表于 2012-10-19 10:22:21
新规定一分钱都不赔(原来还有300元),如果造成列车事故(人没死)还要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csk831
发表于 2012-10-19 10:31:58
人没了,肯定家属是伤心的
可是这好像也不是铁路的责任吧。
还是要小心呀,不能横穿铁路,哎
csk831
发表于 2012-10-19 10:32:51
人没了,肯定家属是伤心的
可是这好像也不是铁路的责任吧。
还是要小心呀,不能横穿铁路,哎
csk831
发表于 2012-10-19 10:33:28
人没了,肯定家属是伤心的
可是这好像也不是铁路的责任吧。
还是要小心呀,不能横穿铁路,哎
bbscll66
发表于 2012-10-19 10:35:05
弱弱的问一下,谁能告诉我,元芳是谁?
幸福曙光
发表于 2012-10-19 10:37:09
这次事故原因主要是因为火车爆胎造成的,不是你们说的火车抢红灯的事儿。。。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12-10-19 10:37:57
大人,此事背后一定深藏着天大的秘密
limingly
发表于 2012-10-19 10:44:30
就像你闯红灯一样
╰つ疯人愿
发表于 2012-10-19 10:47:17
这根本就是铁道部自己的责任,大型居民区为何没有人行道,为什么铁路线范围没人管理,新闻报道为何铁路旁围墙会留有小门,为何下穿隧道不设立人行道,那么窄的路车流量那么大行人的路呢!人走铁道就是犯法,那么汽车道也不给人走呢,哪个说没走过没犯过法,行人都是弱势群体,汽车撞人开车司机都赔钱呢,为何铁道部如此无良,一条鲜活的人命啊!阳光那一片早就应该整治了,出租车渣土车私家车大货车公交车,一天多少车出入啊,弱弱的问一下人行道在哪里!
物业费22
发表于 2012-10-19 10:51:40
我就看看!